国务院:部署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
分享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建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去年国家批准建设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双创”模式和经验,有力促进了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会议确定,今年在创业创新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的地方、高校院所和企业再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形成覆盖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一二三产业及新兴和传统产业、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包括农民工返乡创业、海外人才来华创业在内的各有侧重、各具优势的创业创新格局,推动“双创”向更高层次和水平迈进。

为此,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双创”发展需要,持续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更好政策环境。一要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鼓励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专业化审批服务,实行审批职责、事项、环节“三个全集中”。推行商标网上申请和电子营业执照。逐步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事前审批和备案管理。

二要以“双创”为抓手,促进国有大企业生产组织、创新模式、人事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深刻变革,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立适应新兴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快发布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将鼓励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

三要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等转为创业孵化基地。

四要落实和完善税收减免、股权激励等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制定鼓励人才自由流动的“柔性引才”政策。加大投融资、就业社保等政策支持,研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从事创投的容错机制,完善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

五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使“双创”向纵深推进。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邮 箱: zgyt01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京ICP备15062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