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10月公布了首批127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后,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评选正在征集阶段。
5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6月底前上报300个特色小镇推荐名单。这一数量相较于2016年发布的第一批特色小镇推荐名额几乎翻了个倍。同时规定,政府大包大揽或过度举债,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项目或设施建设规模过大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
按照此前住建部等三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规划一出,从各级政府到实体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都参与到特色小镇的建设中,但在特色小镇成为风口的同时,政绩工程、地产模式等问题开始暴露。
此次《通知》中明确,对存在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镇规划未达到有关要求、脱离实际,盲目立项、盲目建设,政府大包大揽或过度举债,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项目或设施建设规模过大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县政府驻地镇不推荐。同时规定,以旅游文化产业为主导的特色小镇推荐比例不超过1/3。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总规划师、规划院院长沈迟表示,特色小镇需要以产业为支撑,严防房地产化的表态是一贯的态度。
另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日前在参加活动时表示,房地产开发商转型做特色小镇,目前仍缺乏成熟的可持续运营模式,存在房地产化风险。未来应严格控制特色小镇建设中的住宅用地比例;特色小镇建设还存在政策理解存在偏差、行政主导色彩严重、同质化现象突出等问题。
陈亚军透露,针对媒体报道的特色小镇建设“房地产化”、“一哄而上”等倾向性问题 ,国家发改委已成立调研小组,结合发改委内部及其他外部机构力量,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规模调研并形成报告。据了解,形成后的报告将先上报中央。
按照住建部公布的《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名额分配表》,此次特色小镇的推荐名单共计300个。其中,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分别有15个推荐名额;其次,四川省的特色小镇推荐名额也较多,为13个;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则分别有11个特色小镇推荐名额;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名额为10个;重庆市为9个推荐名额;吉林省、黑龙江省的特色小镇推荐名额为8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个;上海市、海南省、甘肃省有6个;北京市、天津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特色小镇名额为5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3个。
住建部发布的上述《通知》要求,各地推荐的特色小镇应具备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与此同时,推荐的特色小镇需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能较快发展起来;实施并储备了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镇规划编制工作抓得紧,已编制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达到了定位准确、目标可行、规模适宜、管控有效4项要求。现有规划未达到定位准确等4项要求的已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了市场主导、政企合作等良好政策氛围;实施了老镇区整治提升和发展利用工程,做到设施完善、风貌协调和环境优美;引入的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建设的道路、公园等设施符合群众需求。
去年8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给出各省共计159个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分配表,同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进入这份名单的小镇共有127个。
据统计,在住建部公布的第一批特色小镇名单中,浙江省的特色小镇最多,有8个;其次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有7个;广东省6个;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陕西省分别有5个;河北省、辽宁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有4个;北京市、上海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云南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3个;天津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有2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