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五举措促就业创业 加大财政和货币政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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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以及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要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稳增长的主要目的是保就业,要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增强对就业拉动能力。若城镇新增就业大幅下滑、失业率大幅攀升,要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实施力度,促进经济企稳向好,确保就业稳定。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金山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老问题。目前的中国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能带动超百万人的就业。但是在一些地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传导还不是很顺畅,因此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强二者间的互动。

针对《意见》提出若城镇新增就业大幅下滑、失业率大幅攀升,要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实施力度,刘金山表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常规政策,可以直接和间接扩大总需求,并通过拉动需求实现经济增长,从而实现就业增长。此外,在财政支出过程中,本身也会产生一些就业岗位。

《意见》还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允许各地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鼓励地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拓宽融资渠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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