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碘和铯的标准。
2. 新设定和修改双胍辛胺等76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3. 新设定新设定喹氧灵等4种农药的一般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