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公平贸易局
2009-02-09 15:16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综合近期海外媒体报道,美国农业部准备于2009年出台针对进口鲶鱼的新监管措施,要求有关鲶鱼出口国完全满足美国国内对禽肉监控体系的相关标准,才能获得市场准入。此前,进口鲶鱼一直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负责监管,但美国2008年通过的《粮食、保存和能源法案》改为授权美国农业部监管。据美海关统计,2008年1-10月,美国自中国进口鲶鱼产品金额约为3923万美元。美方新法规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我鲶鱼产品对美出口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