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卷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并继续征税

11月14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686号决议,宣布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0178010,不含折叠尺和缝纫用米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征收0.57美元/米的反倾销从量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有关问题可向阿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411)4349-3949(工作时间9:30-17:00);

传真:(5411)4349-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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