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糖醇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16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于联邦公报上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糖醇(Furfuryl Alcohol)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维持其于2016年3月11日作出的初裁结果,青岛文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Qingdao WenKem Co., Ltd.)适用中国普遍倾销税率,中国普遍倾销幅度为45.27%。

2015年8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华糖醇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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