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

 为了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从申报伊始高度重视,组成由市委书记那顺孟和为组长的“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区政府等部门通力配合,在全自治区盟市竞争性评审中胜出,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的鼎力推荐,代表自治区参加国家级城市答辩。

  在参加国家级的竞争答辩中,由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那顺孟和、市长李杰翔、市财政局局长马保国三人组成的答辩团队,通过现场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从全国21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最终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此次申报成功对于构建我市创业创新“一体”、“两翼”、“三核心”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后,在示范期3年内中央财政将分年度给予我市总额为9亿元的奖励资金,如示范工作成绩突出还将得到10%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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