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铝业)现有生产工序中的直拉生产流程产能有限,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上能提供可补充的合作,为满足产品交货期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增加了部分委托加工业务。2015年度公司与海太的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300万元,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实际发生146.12万元;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与海太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400万元,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约为62.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与海太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5年实际
           类别                                                 2016年预计
                       预计      公司    海特铝业   合计
         销售商品          30                  7.17    7.17                30
         提供加工          10                                               10
        采购原材料
         委托加工         260     126.61      12.34  138.95              360
           合计           300    126.61      19.51  146.12              4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周新东路72号。
    法定代表人:于三男。
    成立日期:2004年7月16日。
    工商登记注册号:3202112109661。
    经营范围:散热管、铜管、铝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的销售。
    股东:于三男、之姐夫朱克嘉各出资25万元,各持有50%的股权。
    2、关联方关联关系
    海太股东于三男、朱克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丽芬的胞弟、姐夫,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福海(于丽芬配偶)的妻弟、连襟。
    3、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营业收入(元)      净利润(元)
         7,951,921.26       7,739,077.99        8,694,137.8         -82,124.98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海特铝业向海太销售商品及提供加工、采购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系参照第三方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每次发生交易时以订单的方式进行。
    2、采购技术标准:按双方签订的《采购技术要求》或加工产品图纸执行。
    3、海太应按公司及海特铝业的要求组织产品的生产,以确保质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可选供应商之一,海太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上有可补充的合作关系,海太加工的交货期短,服务较好。
    2、与海太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海特铝业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有利于确保公司及海特铝业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得到补充。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而定,对公司及海特铝业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对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4、公司及特铝业与海太的关联交易相互依赖性很小,不会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已与海太签署合作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公司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1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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