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办函[2010]51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继续有效的规章1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需适时修订的规范性文件5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5件。
特此通知。
外 交 部 (印)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外办函[2010]51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继续有效的规章1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需适时修订的规范性文件5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5件。
特此通知。
外 交 部 (印)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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