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文件是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我部推动形成的重要成果之一,现有中国、沙特以及阿根廷、白俄罗斯、柬埔寨、智利、捷克、埃塞俄比亚、斐济、格鲁吉亚、希腊、匈牙利、印度尼西亚、伊朗、肯尼亚、老挝、马来西亚、蒙古、缅甸、巴基斯坦、卡塔尔、俄罗斯、塞尔维亚、新加坡、苏丹、瑞士、泰国、土耳其、英国等29个核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