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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实现历史性跨越 阔步迈向全面小康——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人民生活,始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城乡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特别是精准扶贫战略带动居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民生活实现从温饱不足到迈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发生的巨大变化举世瞩目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城乡居民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消费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扶贫开发取得的骄人成绩为世界所赞誉。1949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28元,名义增长566.6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9.2倍,年均实际增长6.1%1956年我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为88.2元,2018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9853元,名义增长224.1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8.5倍,年均实际增长5.6%。按照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197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201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1660万人,比1978年末减少约7.5亿人。

  (一)1949-1978年:奋力争取温饱。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党和政府带领人民迅速恢复生产。到“一五”时期结束时,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49年的99.5元增加到1957年的254元,年均实际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44元增加到1957年的73元,年均实际增长3.5%。尽管受到特殊时期的干扰,人民生活水平仍缓慢提升。到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比1957年名义增长35.4%,年均实际增长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元,比1957年名义增长83.1%,年均实际增长2.3%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1元,比1957年名义增长40.2%,年均实际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6元,比1957年名义增长63.7%,年均实际增长1.7%。直至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虽然明显改善,但总体上仍然处于奋力争取温饱的阶段。1978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57.5%67.7%。按照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197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97.5%

  (二)1979-1991年:稳定解决温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的推行、城市国营企业自主经营权扩大和一系列收入分配改革措施的出台,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较改革开放初期都有了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增加到1991年的1701元,年均实际增长6.0%;人均消费支出从1978年的311元增加到1991年的1454元,年均实际增长5.5%;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57.5%下降到1991年的53.8%,下降3.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1991年的709元,年均实际增长9.3%;人均消费支出从1978年的116元增加到1991年的620元,年均实际增长7.5%;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下降到1991年的57.6%,下降10.1个百分点,大部分农村居民解决了温饱问题。

  (三)1992-2012年:实现总体小康。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我国又掀起了改革开放的新热潮,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不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落实一系列居民增收政策,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2年的2027元增加到2012年的24127元,年均实际增长8.3%;人均消费支出从1992年的1672元增加到2012年的17107元,年均实际增长7.3%;恩格尔系数从1992年的53.0%下降到2012年的32.0%,下降21.0个百分点。在农村地区,国家先后出台了减免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措施,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农民增收提供重要支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2年的784元增加到2012年的8389元,年均实际增长6.7%;人均消费支出从1992年的659元增加到2012年的6667元,年均实际增长6.9%;恩格尔系数从1992年的57.5%下降到2012年的35.9%,下降21.6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按照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2012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降至989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0.2%

  (四)2013-2018年:迈向全面小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实施,重点群体收入增长措施持续发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深入推进,对城乡居民的收入增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26467元增加到2018年的39251元,年均实际增长6.3%;人均消费支出从2013年的18488元增加到2018年的26112元,年均实际增长5.2%;恩格尔系数从2013年的30.1%下降到2018年的27.7%,下降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9430元增加到2018年的14617元,年均实际增长7.7%;人均消费支出从2013年的7485元增加到2018年的12124元,年均实际增长8.5%;恩格尔系数从2013年的34.1%下降到2018年的30.1%,下降4.0个百分点。

  这一时期,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按照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166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823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7%,比2012年末下降8.5个百分点。我国成为首个实现联合国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城乡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

  伴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跨越式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也从单一走向多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不再占据绝对主体,经营、财产和转移收入比重增加。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城镇居民就业者绝大多数为国有和集体职工,工资性收入几乎是唯一的收入来源。改革开放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城镇居民的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6%,比1964年下降30.3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的占比为11.3%,比1964年提高8.4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的占比为10.3%,比1985年提高9.8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的占比为17.8%,比1964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由集体工分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转为家庭经营、工资和转移收入并驾齐驱。改革开放前,农村居民从集体得到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1956年,农村居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4%;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为23.3%。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农户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上升。随着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来源。进入21世纪后,随着各种惠农补贴的发放、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和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入推进,转移性收入也得到快速增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0%,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6.7%,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3%,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0.0%

  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在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也明显缩小。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69,比1956年下降0.64,比2012年下降0.19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收入倍差为2.33,比2000年下降了0.17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收入倍差为3.45,比2000年下降了0.74

  三、居民食品消费实现从匮乏到富足的跨越,衣着消费实现从穿暖到穿美的巨变

  食品从匮乏到富足,食品烟酒支出水平大幅增长。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的食品消费由于供给数量不足,品种单调,居民的消费水平较低。改革开放以来,食品供给实现了从匮乏到富足的转变,居民食品消费水平大幅增加。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7239元,比1956年增长58.3倍。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646元,比1954年增长88.1倍。在居民食品消费水平提高的同时,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从食物消费量看,城乡居民的粮食消费量明显减少,肉蛋奶等食品消费量显著增加。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110.0公斤,比1956年下降36.6%;人均猪肉消费量22.7公斤,比1956年增长2.9倍;人均牛羊肉消费量4.2公斤,比1956年增长1.6倍;人均蛋类消费量10.8公斤,比1956年增长2.2倍;人均奶类消费量16.5公斤,比1985年增长6.5倍。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148.5公斤,比1954年下降33.0%;人均猪肉消费量23公斤,比1954年增长5.2倍;人均牛羊肉消费量2.2公斤,比1954年增长1.4倍;人均蛋类消费量8.4公斤,比1954年增长9.5倍;人均奶类消费量6.9公斤,比1983年增长8.9倍。

  衣着从穿暖到穿美,实现成衣时尚化。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是城乡居民穿着状态的真实写照。居民对衣着的需求主要以保暖御寒为主,一般购买布料自己制作服装。1956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33.1元,人均购买棉布35.0尺、呢绒和绸缎0.6尺、鞋0.7双。1954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仅为7.8元。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居民对衣着的需求从“穿暖”转为“穿美”,服装鞋帽从自己制作逐步转向购买为主,服装的名牌化、时尚化和个性化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衣着消费支出大幅增长。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为1808元,比1956年增长53.6倍;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为648元,比1954年增长82.0倍。

  四、耐用消费品不断升级换代,人均住房面积质量大幅提高

  耐用消费品从无到有,不断升级换代。新中国成立初期,城乡居民家庭拥有的耐用消费品非常有限。1956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6.7辆,机械手表10.0只,电子管收音机2.7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居民家庭拥有的耐用消费品主要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1979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13.0辆、手表204.0只、缝纫机54.3架、收音机70.5部;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36.2辆、手表27.8只、缝纫机22.6架、收音机26.1部。当时,电视机还属于稀缺消费品。直到1980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电视机32.0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电视机仅0.4台。至2018年,不仅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视机在城乡居民家庭普及,移动电话、计算机、汽车也逐渐走向寻常百姓家,居民生活更加便捷和舒适。2018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3.1部、计算机73.1台、汽车41.0辆、空调142.2台、热水器97.2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57.0部、计算机26.9台、汽车22.3辆、空调65.2台、热水器68.7台。

  人均住房面积大幅提高,居住质量极大改善。新中国成立初期,绝大部分城镇居民租住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只有少数居民拥有自己的住房。人口多,住房面积小,三代同居一室是当时较为普遍的居住现象。改革开放以后,民用住宅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大,近年来党和政府更是通过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贫困地区危旧房改造等举措千方百计解决居民住房难的问题,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0平方米,比1956年增加33.3平方米,增长5.8倍。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增长4.8倍。2018年,城乡居民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结构住房的户比重为95.8%71.2%,分别比2013年提高4.015.5个百分点。

  五、交通通信方式从落后到现代,文教娱乐消费从单一到丰富

  交通通信方式从落后到现代,出行沟通更加便捷。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交通出行方式比较单一,通信方式主要依靠邮政传递。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为城乡居民的便捷出行奠定了基础。现代化的通信工具逐渐进入城乡居民家庭,人们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加高效便捷。城乡居民的交通通信支出大幅增长,交通通信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为3473元,比1985年增长393.7倍;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3%,比1985年增加12个百分点。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为1690元,比1985年增长300.8倍;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9%,比1985年增加12.2个百分点。

  文教娱乐消费从单一到丰富,精神生活日益充实。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水平低下,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左右,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逐步加强,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经过70年的不懈奋斗,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8.1%。随着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重视精神文化生活,教育投资理念不断增强,娱乐方式更加丰富多样。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为2974元,比1985年增长41.9倍;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4%,比1985年增加1.1个百分点。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为1302元,比1985年增长104.0倍;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7%,比1985年增加6.8个百分点。

  六、医疗卫生服务长足进步,生活环境条件明显改善

  医疗卫生服务长足进步,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我国的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比较紧缺,医疗设备简陋,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较低。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和质量、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群众就医便利程度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2018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9.7万个,卫生技术人员952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40万张,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046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8%,比1985年增加7.0个百分点。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4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2%,比1985年增加7.8个百分点。

  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生活环境条件明显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住宅外道路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户比重为75.4%,比2013年提高24.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79.7%,比2013年提高18.8个百分点。83.6%的户所在自然村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比2013年提高34.9个百分点。65.3%的户所在自然村实现了饮用水集中净化处理,比2013年提高19.7个百分点。在习近平总书记就“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后,农村居民的厕所卫生条件显著提升。2018年,农村居民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56.0%,比2013年提高20.4个百分点。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举世瞩目,但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和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继续拓宽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挖掘居民收入增长潜力,持续改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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