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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分销服务业发展概况

2008-03-12 文章来源: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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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分销服务业发展状况

    (一) 行业规模、特点及发展趋势

    1. 分销服务业市场和行业规模稳步扩大

    近年来,中国分销服务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2年的4.8万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8.9万亿元,年均增长13.1%,比同期GDP增幅高2.5个百分点;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2002年的7.1万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2万亿元,年均增长25%。

    根据商务部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2006年“中国连锁经营100强”销售规模达到8552亿元,同比增长25%,大大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的增幅。门店总数达到69100个,同比增长57%。营业总面积达51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员工人数达204万人,同比增长31%。

    2. 批发市场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的体系

    我国批发市场起源于80年代初期,90年代以来,我国批发市场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截止到2005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商品市场有95000多家,管理相对规范的有5-6万家,规模以上的各类批发市场有10000多家,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4000多家,工业消费品批发市场2400多家,生产资料批发市场5000多家。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达到3867个,成交额达到3.7万亿元。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粮油、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在内的,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的,门类齐全的批发市场体系。

 

3. 连锁零售业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突破10%

    连锁经营带来了零售业的快速扩张,2006年中国连锁零售企业门店总数将近12.4万个,比上年增加了1.8万个。在2006年100强企业中,共有46家开展了特许经营,开展特许经营较多的业态和业种是便利店、农村超市、餐饮企业等。100强企业的总销售规模平均增幅超过3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2002年6.0%上升到的2006年的11.2%,五年内将近翻了一番。2006年,100强中的前10家企业总销售规模达4073亿元,占100强总销售规模的48%,前30家企业的总销售规模达6396亿元,占100强的75%。


(二) 分销行业市场主体的表现

    1. 外资流通企业提高扩张速度和控制程度

    2006年外资流通企业扩张速度加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显示,以经营大型超市为主的家乐福、大润发、沃尔玛、好又多、易初莲花、麦德龙、乐购TESCO、百佳、欧尚、永旺、华糖等11家外资零售商新开店铺数量超过100家,超过了上年同期水平。在快速开店的同时,外资企业普遍采取了并购的扩张方式,并购企业实力强,涉及金额大,并购的战略意图明显。此外,在现有的中外合资公司内,外方通过收购合作公司的股权,加快了独资经营的步伐。

    2. 分销企业整体盈利水平提高

    据商务部监测,2005年11月份全国百家重点批发企业共实现销售额98.72亿元,内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8.58%,外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7.19%;2006年1月份全国百家重点批发企业共实现销售额90.68亿元,内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7.71%,外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3.30%;2006年2月份全国百家重点批发企业共实现销售额77.9亿元,内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1.7%,外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0.5%。

    零售行业也呈现出类似发展态势,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2006年100强企业总销售规模同比增长25%,增幅分别比2005年和2004年降低8%和9%,但企业的效益水平普遍改善。以超市和大型超市为主要业态的企业,店铺数量和销售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增幅均为19%。18家外资零售企业,店铺数量增幅只有20%,不及100强平均水平,但销售规模增幅却达27%,高于100强平均水平。单店销售规模为2.15亿元,同比增长5%,大大高于国内同业态店铺的销售。

    (三) 新生服务产品介绍

    近年来无店铺销售发展势头迅猛,直销行业在出台新的发展规范之后,取得了合法的身份,发展势头良好。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成倍增长,体现了无店铺销售方式的诱人前景。据《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网民总数已达到2.1亿人,略低于美国的2.15亿 ,位于世界第二位。2007年一年中国网民增加了73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53.3%。在过去一年中平均每天增加网民20万人。网民数量高速增长,带来网上销售的旺盛势头。《中国B2B市场白皮书》显示分析,2006年,中国网络B2B服务市场规模达到25亿,预计2007年中国B2B市场规模将达到43亿元。2007年B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到43亿元,其中当当以14.6%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一,卓越与当当份额差距逐步缩小,达到11.9%,随后是北斗手机网、京东商城分别以9.7%和8.1%位列第三、四位。C2C电子商务市场出现爆发式增长,2007年C2C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518亿元,其中淘宝网的交易份额占比达到83.6%,

    二、 行业促进政策和法规

    (一) 开展多项分销体系建设工程

     为了促进分销行业的发展,商务部门开展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双进工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减债脱困”工程、“家电下乡”试点工程、“东桑西移”工程等工作,直接参与全国分销体系的建设。其中,安排10.9亿元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截至2007年底,全国当年建设农家店10万家,累计建设农家店26万家,覆盖75%的县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安排了5.15亿元配套资金。安排8亿元实施的“双百市场”工程,支持309家市场和企业,开展了709个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建设项目,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了2.3亿元配套资金。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免费赠送《新农村商报》,建设新农村商网,已经举办了5届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开展了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提升城市居民消费的便利化程度,已建立全国商业示范社区143个,省级商业示范社区600多个,覆盖80多个大中城市。实施“减债脱困”工程,在全国25个试点省市处置410多亿元的历史债务,盘活350亿元存量资产。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三大类家电给予直接补贴。深入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力争在全国建设10个科技创新中心,培育20家茧丝绸农工贸联合的大型龙头企业。

    (二) 培育大型分销企业国家队

    2004年6月,商务部颁布《流通业改革发展纲要》,提出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的阶段性目标。2004年7月,商务部公布了我国流通领域重点培育的全国20家大型企业集团名单,零售业“国家队”正式亮相,上海百联集团、北京华联集团等20家企业榜上有名。2005年,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议定,国家开发行将安排500亿元人民币的政策性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大型流通企业。

    (三) 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8国内贸易部发布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提出《“十五”期间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了《全国连锁经营“十五”发展规划》。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标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工作的指导,使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标准化,2004年商务部还制订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制定了《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和《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5年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 2006年商务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二手车交易规范》。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商务部颁布了《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为加强原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原油经营行为,维护原油市场秩序,保护原油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布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对原油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制定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实行全国联网。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特许人,都应当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备案。随着互联网应用不断普及,我国网上交易发展迅速。但网上交易存在风险和问题,商务部于2007年发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指导意见是商务部发布的一项政策性指导文件,旨在对网上交易进行引导和示范,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但是,2007年《反垄断法》的出台也让外资并购有规可循。目前正在研究外资进入零售业的相关方式和形式,要更好地进行规范。

    三、 新颁布的行业标准与规范

    为了促进分销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分销服务业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其中,2004年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0)进行了修订。新增加了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和电话购物等5种无店铺零售业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联合颁布新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国标委标批函[2004]102号),新标准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商务部发布的《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系统科学、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流通标准体系和科学促进机制;基本形成现代流通标准体系,完成批发与零售、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流通加工及流通基础设施等六大领域300项重要标准的制修订。

    为推进食品流通安全行业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2007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入手,要求各类食品市场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 最新市场开放承诺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 在加入“WTO”的协议中,中国政府对于分销业开放做出了承诺。其中,零售领域开放承诺表:不迟于2002年1月1日,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允许外资控股,并开放所有省会城市、重庆和宁波;不迟于2003年1月1日,取消地域限制、数量限制、股权或企业设立形式限制;不迟于2005年1月1日,除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百货商店和超过30家店铺的连锁店不允许外资控股外,不设限制。批发领域开放承诺表:不迟于2001年1月1日,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营公司,从事所有进口和国产商品的批发业务;不迟于2001年1月1日,允许外资控股,取消所有数量限制和地域限制;不迟于2003年1月1日,取消所有股权和企业设立形式的限制;不迟于2005年1月1日,不再有限制。其它分销领域开放 承诺表:中国政府承诺,允许外国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在2003年前取消一切限制。

    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开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管理。从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资商业企业,并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及其店铺设立的区域限制。从事批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2004年12月11日后将可以经营药品、农药和农膜,2006年2月11日后将可以经营化肥、成品油和原油。从事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2004年12月11日后可以经营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2006年12月11日后可以经营化肥。但是从事批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盐、烟草,从事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为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稳步推进分销业的对外开放,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通知》,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6年3月1日起负责办理绝大部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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