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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电信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2008-03-17 文章来源: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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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我国电信服务业实现全面持续快速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骨干企业表现良好,法制化进程加快,对外开放取得新的进展。

    一、电信行业全面发展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我国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8545亿元,增长27.1%。据信息产业部《2007年全国通信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2007年全国电信行业实现业务收入728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2279.9亿元,增长4.3%。2007年,电信综合价格水平同比下降了13.6%。五年来,电信综合价格水平累计下降了53%。

    (一)电信行业规模、特点及发展趋势

    1.电信用户总体增长
2007年,全国电话用户新增8389.1万户,总数突破9亿户,达到91273.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在电话用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0.0%,移动电话用户与固定电话用户的差距拉大到18183.8万户(图1)。


(1)移动电话用户  
2007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新增8622.8万户,达到54728.6万户。2007年是移动电话用户增长最多的一年,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41.6部/百人。
(2)固定电话用户
  2007年,全国固定电话用户减少233.7万户,达到36544.8万户,自1968年以来首次出现年度负增长。其中,城市电话用户减少273.5万户;农村电话用户增加39.9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7.8部/百人。
(3)互联网用户
  2007年,全国网民数新增7300万人,达到2.1亿人,居世界第二位。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6.0%。2007年,全国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网拨号用户减少695.7万户,达到1949.0万户,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新增1561.1万户,达到6646.4万户(图2)。

2. 业务使用情况

(1)本地电话业务明显下降
2007年,固定本地电话通话量累计达到6761.4亿次,同比下降3.6%。除本地网内区间通话量略有增长外,区内通话量和拨号上网通话量都有明显下降。
(2)长途电话业务显著增长
2007年,全国长途电话通话时长累计达到4112.0亿分钟,同比增长18.9%。其中,国内长途电话通话时长增长19.0%;国际电话通话时长增长10.9%;港澳台电话通话时长增长3.7%。长途通话中,固定传统长途电话通话时长增长6.3%;移动长途电话通话时长增长59.6%;IP电话通话时长增长0.3%。
(3)短信业务全面增长
2007年,无线市话短信业务量311.2亿条,同比增长4.4%。移动短信业务量5921.0亿条,同比增长37.8%。

  3. 经济效益提高

    2007年,累计完成电信收入7280.1亿元,增长10.9%。电信业务收入中,移动通信网业务收入3702.7亿元,同比增长17.8%,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0.9%;固定本地电话网业务收入1747.8亿元,同比下降5.5%,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4.0%;长途电话网业务收入1205.2亿元,同比增长4.8%,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6.6%;数据通信网业务收入611.2亿元,同比增长46.5%,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8.4%。电信业务收入中,非话音业务收入2249.6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从上年底的27.5%上升到30.9%(图3)。

4. 电信能力增强

    2007年,全国光缆线路长度新增145.7万公里,达到573.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长度新增5.2万公里,达到77.4万公里。固定长途电话交换机容量新增304.7万路端,达到1747.0万路端;局用交换机容量新增836.4万门,达到51116.3万门。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新增24284.3万户,达到85316.3万户。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新增2052.8万个,达到8539.2万个。全国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368927M,同比增长43.7%。

    5. 增值电信业务大幅增加  

    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增值电信企业约2.2万家。2007年,基础电信企业实现增值电信业务收入1536.2亿元,同比增长34.0%,占总收入的比重从上年底的16.8%上升到21.1%。

(二)市场主体表现良好

    2007年,六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用户、收入市场份额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用户、收入市场集中指数(HHI)分别达到2882、3181,比2006年分别上升了140、160。

    1.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007年,中国电信实施一个公司战略,统一规范企业品牌名称,树立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企业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07年底,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用户达到2.26亿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3817万户,商务领航用户达到194万户,我的e家用户达到1060万户。2007年,中国电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强化,客户服务质量得到改善,转型业务的维护规范不断细化,客户网络维护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村通工程扎实推进,完成全年行政村、自然村村通任务。营销服务体系优化、营销服务能力增强、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客户感知提升,用户满意度稳步提高。  

    2.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2007年,中国网通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年”主题,大力发展宽带等创新型业务,进一步挖掘固网潜力,开发增值业务,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在传统固网业务急剧下滑的形势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有所增长。
2007年,中国网通固定电话用户减少261.8万户,达到11878万户,其中,传统固定电话用户9010万户,无线市话用户2868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628万户,达到2266万户,渗透率为25.15%。悦铃业务用户达到2884万户,渗透率为24.3%。本地电话通话量累计完成2198亿次,同比下降3.64%。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007年,中国移动生产运营情况良好,市场发展平稳,财务收支正常。累计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1619亿元,同比增长40.4%。移动电话用户净增6811万户,达到38660万户。全年累计计费通话时长(含IP电话)达到19130亿分钟,同比增长41.9%;计费短信业务量达到5027亿条,同比增长42.3%;计费彩信业务量145亿条,同比增长163.9%。到2007年底,中国移动GSM交换机容量净增21890万户,达到67614万户;GSM基站净增7.3万个,达到30.7万个;GSM载频净增92.8万个,达到300.7万个。  

    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2007年,中国联通净增移动电话用户1825.3万户,达到16249.0万户,其中,GSM用户12056.4万户,CDMA用户4192.6万户。IP电话和193长途去话累计时长分别达到121.2亿分钟和111.6亿分钟。增值业务快速发展,计费短消息使用量累计达到914.6亿条,同比增长19.8%,炫铃用户达到5014.7万户。网络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GSM交换机容量新增2273.7万户,达到1.29亿户;CDMA交换机容量新增113.2万户,达到4893.8万户。2007年,中国联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7.5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移动增值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7.7%,占移动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2.5%。  

    5.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2007年,中国卫通认真落实归核化发展战略,经营质量显著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资产规模增幅77.4%,全年经营实现盈利。  卫星资源重组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并成为我国境内唯一的卫星运营企业,中星6B卫星成功发射并承担着近300套广播电视节目和音频广播节目;成功受让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股权,确立了800M数字集群领域主导地位;加大业务创新和调整力度,卫星移动、卫星数字多媒体、城市应急联动、卫星导航业务等取得新进展;全年超额完成村通工程任务,尤其是圆满完成青海省境内地理环境最恶劣、自然条件最艰苦的玉树、果洛两州186个行政村村通工程任务,为青海省提前三年实现行政村“村村通电话”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6.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中国铁通围绕“突出专业化、做优区域化、实现差异化”的发展战略,改进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主要经营指标稳步增长,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6.9%,固定电话用户净增259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161万户;战略转型初见成效,加大了宽带业务、增值业务的发展力度,转型业务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专业化特色日趋突出,通过不断完善铁路通信市场经营管理,实施铁道通信专网体制改革,公司满足和谐铁路建设对通信、信息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在铁路通信市场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以保障网络安全质量为主线,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目标,运维支撑能力不断加强,网络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村通工程与农村信息化建设

    2007年全年共为3759个无电话行政村新开通电话,为新疆、内蒙、黑龙江、海南等地的生产建设兵团、林场农场、油田等2536个基层生产单位新开通电话,全国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从上年底的98.9%上升到99.5%,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话。  

    2007年5月,自然村的村通工程正式启动。到2007年底,共为20036个20户以上的无电话自然村新开通电话,上海、天津、江苏、广东、宁夏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  
2007年底,全国97%以上的乡镇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其中92%的乡镇开通宽带,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宽带,北京、天津、浙江、贵州、山东、吉林等省市已经实现乡乡通宽带。2007年底,全国各类涉农互联网站已经超过6000个,为各地农村提供的形式多样的服务种类达到7万多种,各类农村信息平台注册农户达到2700多万户。

二、电信行业促进政策和法规

    1.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于2000年9月25日以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实施,包含总则、电信市场、电信服务、电信建设、电信安全、罚则、附则等81条条例。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电信业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的基本条例,它的出台结束了我国电信业基本上无法可依的状态,标志着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自颁布实施以来,规范了电信市场秩序,维护了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了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2.电子签名法

    适应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是以规范作为电子商务/政务信息载体的数据电文和当事人在数据电文上以电子数据形式“签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

    3.其他法规

    为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此后,国务院颁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电信行业行政法规,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多项部门规章,包括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 明确了包括基础电信、增值电信等在内的相关电信业务和市场行为准则。

    4. 电信促进政策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大力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科学调整服务业发展布局,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着力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以及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十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在电信行业,要求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软件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增值和互联网业务,推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电信、邮政和广播影视等服务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城乡区域服务业结构,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推进农村邮政、电信、广播影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电信行业标准与规范

  1. 电信服务规范

    2005年3月13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电信服务规范》,并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信息产业部于2000年制定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信部电[2000]27号)。

    《电信服务规范》是国家颁布的对电信企业普遍遵循的最基本的服务标准,明确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数据、信息服务等主要电信业务的最低服务要求。为全面贯彻实施《电信服务规范,2005年9月,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出版了《电信服务规范释义》。它的出台对于行业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者自律、用户维权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它作为行业管理机构发布的权威评价标准,有利于明确电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要求,为电信监管机构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以及社会各方面对电信服务的监督提供依据,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它便于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据此建立健全自己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电脑服务工作,提供服务水平;它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有助于电信用户以此为依据,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电信服务规范》包含8个附录,分别对固定网本地及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因特网及其他数据通信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无线寻呼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以及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2.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为促进我国电信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2001年1月信息产业部颁布并实施《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遵循的原则、机制、职责、权限、评价体系、保障制度、投诉、障碍处理以及惩罚条款。

   为了贯彻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促进电信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的权益,维护和提高电信通信的信誉,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全员素质,把电信服务质量置于广大用户的经常监督之下,1996年7月,原邮电部特制订了邮电公众网的电信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标准――《电信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标准》。《电信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标准》分为服务标准和用户监督两章。服务标准分别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数据通信线路的装机、开通、移机、修机、更名过户的时限和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了各类电信人工特服台的应答时限、公众电报从营业受理到投交收报人的全程时限,受理电报用户等候时限;规定了各类通信费用缴纳办法、通信营业场所的外观和员工着装要求。用户监督条款,规定了电信服务质量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配备和指责、监督电话设置要求,对用户投诉渠道、答复时限、处理以及对相关惩处条块进行了明确。

3.电信服务技术标准

    2007年,有多项信息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些标准是: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发布的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79-2007《信息安全技术虹膜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T 20983-2007《信息安全技术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评估准则》、GB/Z 20985-2007《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指南》、GB/Z 20986-2007《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T 20987-2007《信息安全技术网上证券交易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评估准则》和GB/T 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公钥基础设施三项信息安全国家标准等。这些信息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和我国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将起到重要的规范性作用,对促进信息安全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2007年,由北京天元网络公司和北京邮电大学共同起草完成的《基于租用电路业务的端到端QoS测量与监视的基本框架》,正式被国际电信联盟(ITU-T)批准为国际标准。这是我国电信行业在国际标准领域取得的新突破。

    2007年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再添两个新标准。信息产业部宣布将欧洲的WCDMA和美国的CDMA2000颁布为我国通信行业标准。这意味着继 “中国标准”TD-SCDMA公布为我国通信行业标准后,我国3G进程又有实质性突破,今后我国3G领域将会是三大标准同台较量。
在互联网服务领域,2007年12月我国实施第一个服务器安全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正式实施。  
   
四、市场开放承诺
 
     我国在多边和双边层面都对通讯服务市场的开放作出了了相应的承诺。

    1.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开放承诺
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文件规定,在电信领域,我国在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的寻呼服务、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国内业务、国际业务五个方面对世贸组织作出了开放承诺。

    (1)增值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电子邮件、语音邮件、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电子数据交换、增值传真服务(包括存储和发送、存储和检索)、编码和规程转换、再现信息和/数据处理(包括交易处理)。

    自加入时起,允许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增值电信企业,并在上述城市内提供服务,无数量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30%;加入后1年内,开放地域扩大到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外资比例不超过49%;加入后2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50%。

    (2)基础电信服务

    寻呼服务:自加入时起,允许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并在上述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无数量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30%;加入后1年内,开放地域扩大到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外资比例不超过49%;加入后2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50%。
 
   移动语音和数据服务:自加入时起,允许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加入后1年内,开放地域扩大到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外资比例不超过35%;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加入后5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服务业务:加入后3年内,允许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并在上述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无数量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25%;加入后5年内,开放地域扩大到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外资比例不超过35%;加入后6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比例不超过49%。

2.在CEPA框架内对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的开放承诺

  2003年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中,内地向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区承诺开放了以视听服务为主的通信服务。

    视听服务包括录像分销服务(CPC83202),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电影院服务、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有线电视技术服务以及合拍电视剧。

    电影院服务: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新建、改建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1)允许内地与香港合拍的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以外的地方冲印。(2)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影片。

    审批权限上,国家广电总局将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香港演职人员参与拍摄的国产电视剧完成片的审查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内地与香港节目制作机构合拍电视剧立项的分集梗概,调整为每集不少于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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