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头案
条案案面两端装有翘起的“飞角”,故称“翘头案”。明清时期主要是供陈设厢的承具。故翘头案大多设有挡板,并施加精美的雕刻。由于挡板用料较其他家具厚,常作镂空雕,故不少雕刻是明清家具木雕的优秀代表。
案是一种长方形、下有足的承托家具。有人常将桌和案混为一谈,这里稍加说明。一般讲,桌的四腿在桌面四角且成直角。而案的四足不在四角而是两头缩进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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