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贸易投资管理体制及贸易壁垒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认证服务 > 认证服务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做好指导督促商业特许经营企业报送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2016-05-31
信息来源: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日期: 2015-03-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指导、督促相关特许企业按要求报送。年报报送工作结束后,我司将对各地特许企业年报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公布报送完成情况。特许企业年报报送情况将成为有关部门今后开展“特许人经营体系成熟度与服务能力”和“特许人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李泽平 陈泽亚

电 话:010-85093775 85093780

传 真:010-85093767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5年3月2日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邮 箱: zgyt01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京ICP备15062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