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厅函〔2016〕229号
部机关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具体部署要求,经商部内相关单位,办公厅制定了《商务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4日
商务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结合商务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全面提升商务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效。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条主线,结合商务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商务领域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各项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二是着力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推进商务领域政策法规、重大新闻公开的同时做好人事任命、公务员考录、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开。三是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决策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和企业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四是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和落实情况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方位打通信息获取渠道。
一是通过网站信息公开申请在线提交系统、政务大厅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做好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和申请的答复工作。通过网站实时播报商务部新闻发布会,发布在线访谈,及时答复公众留言和邮件。二是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部政府网站日常新闻发布以及月度商务运行情况发布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商务数据,宣传商务工作,在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商务热点信息的同时,推动形成商务领域客观权威、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三是通过网站、《对外经济贸易文告》集中公开对外发布的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措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经贸政策动向。
(三)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公开发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以下简称《意见》),在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根据情况调整。每次调整之后,均及时公开清单内容。二是在清单调整过程中保证公众参与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各地区各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指导督促试点地区做好公开工作。根据《意见》,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共同牵头负责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协调、督促、评估等工作。商务部将与发展改革委共同指导、督促试点地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强化解读回应,构建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
一是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安排商务部负责同志出席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做好商务部出台的重要政策的分析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在重大商务活动举行前,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前,组织召开专题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由部内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介绍和解读。二是丰富解读回应形式。通过安排商务部及部内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接受采访或参加网络访谈、组织专家学者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增信释疑,提振信心;通过微信公众订阅号和腾讯、人民日报等手机新闻客户端公众账号,实现将商务新闻发布覆盖到所有媒体平台;通过月度商务运行情况发布工作机制,利用不同媒体平台对商务运行数据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解读。
(五)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一是继续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大力创新服务方式,砍掉阻碍企业和群众办 证办事的各种繁文缛节,探索更加有效、更易获取、更加公开透明的服务新方式。二是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一站式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三是逐步推进网上办理。加大网上办事力度,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均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对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四是不断完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以政府网站为主体,专业数据库、业务指南及其他专业信息产品一体的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内容体系。
(六)加强能力建设,为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形成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考核等政务公开工作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司局联络员制度,各单位指定司、处两级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对部内各司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部内通报。三是强化技术手段。继续推进在线办事系统建设,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加强网站、政务微博建设,更多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互联化,逐步实现“互联网+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效率。四是深化沟通协作。认真学习借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其他地方、部门的有益经验,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总结改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
邮 箱:zgyt010@163.com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
京ICP备150624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