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高级研修班招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国家京剧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切实解决戏曲创作人才不足问题,提升我国戏曲人才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实践能力,提高戏曲艺术整体创作水平,文化部拟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2016年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当代戏剧创作理念,提升戏曲创作人才的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传艺传德、创作创新,培育具有较高创作能力的高端戏曲人才。

    自2016年开始到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举办一期。

    二、主办与承办

    主办:文化部

    承办:文化部艺术司、中国戏曲学院。

    三、招收专业及要求  

   (一)编剧班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曾独立完成1部大型剧目或合作完成2部大型剧目,并获得过省级剧目奖项;

    3.培训期间能独立修改并完成1部大型戏曲作品。

   (二)导演班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曾独立完成1部大型戏曲剧目或合作完成2部大型戏曲剧目。

   (三)作曲班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作曲或演奏员均可);

    2.曾独立完成1部大型剧目的唱腔和音乐创作,或合作完成2部大型剧目的唱腔或音乐创作。曾获得省(区、市)级以上作曲单项奖者优先,获奖者中以奖项级别高者优先。

   (四)舞台美术班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戏曲服装与人物造型设计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以上各班学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教学安排

    研修班2016年7月开学,2017年8月结业,为期一年。教学采取专家讲授理论课、辅导学生作品、实践工作坊、观摩研讨等形式进行。学员实行导师制,每位导师指导若干学员。教学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7月15日至8月19日,为期5周,在中国戏曲学院举办开学仪式,开始业务学习。

    第二阶段:2016月8月20日至2017年8月9日,学员返回单位开展业务实践,导师远程教学。导师与学员的辅导每月不少于一次,教务检查每季度一次。

    第三阶段:2017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在中国戏曲学院进行成果展示并举办结业仪式                                                                               

    五、选拔方法与提交材料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京剧院每专业推荐2名候选人,由艺术司会同中国戏曲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学员创作成果、创作潜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遴选,每省(市、区)每专业分别录取1人。   

    候选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提交《2016年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高级研修班报名表》(附后);

    2.编剧班学员,提供一部较为成熟的戏曲剧本;导演班,提供独立完成大型戏曲剧目的光盘、剧本和导演阐述;作曲班,提交代表自己真实水平的1-2部作品曲谱及音视频光盘;舞美班,提交近年戏曲舞台服装或人物造型设计作品3部(电子版按规定时间提交。每部作品内含演出剧本、多幅舞台服装或人物造型设计图及演出剧照、设计构思阐述);

    3.代表性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其它

    文化部资助学员的培训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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