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影制片厂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20号的长春电影制片厂其筹备实际上从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就开始了,当时起名叫东北电影公司,到1946年10月1日才正式命名为东北电影制片厂。
首任厂长是袁牧之,当时的人员主要由延安、满洲映画株式会社和解放区其他一些电影工作者组成。那时的设备和条件都很差,但似乎没有什么可以难住他们的。冒着枪林弹雨,他们摄制了大量的战争新闻片,(如《民主东北》)
这在今天都成了宝贵的史料。为拍这些影片,一些优秀的摄影师(如张绍
柯、杨荫莹和王静安)牺牲了生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49年5月这个厂完成了故事影片《桥》的拍摄, 它被电影史学家认为是新中国电影的第一部故事片。
1955年,东北电影制片改名为现在的长春电影制片厂。
长春电影制片厂是新中国第一个电影制片厂,也是全国最大的电影制片厂之一。它下设总编室、导演室、拍摄室、美术室、音乐创作室、制片室、编刊室以及美工、照明、录
音、化装、服装、道具、剪辑、特技等车间,甚至还有自己的洗印厂和电影乐团。
  长影从诞生以来,先后拍摄艺术片300多部,纪录片、科教片数百部,译制片数百部,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电影生产基地,向国内外观众提供了大量的高品味的艺术精品,如《白毛女》、《平原游击队》、《英雄儿女》、《甲午风云》、《我们村里的年轻人》、《刘三姐》、《五朵金花》、《人到中年》、《小字辈》等影片深受中外观众好评。
它尤以拍摄农村题材和战争题 材的影片为长。作品充满了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和黑土地特有的粗犷豪放 风格。
长春电影制片厂在译制外国影片方面是有极大贡献的。至今人们仍然铭记的《列宁在一九一八》、《夏伯阳》和《瑞典女皇》这样的优秀影片,都是由它介绍给中国观众的。
长春电影制片厂是我国重要的综合性的电影基地,也是我国电影艺术的摇篮。长影为我国拍摄了大量的故事片、科教片、电视片、译制片,多次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奖,同时为全国各地培养和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长影乐团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为各类影片配音和主题歌的音乐创作,使广大听众得到了极高的艺术享受。
长影还是我国唯一接待旅游者的电影制片厂。在这里浏览,可以在琳琅满目的电影道具陈列馆里饱览各种真真假假的工艺品、生活用品、部分珍宝,使游人回忆起许多电影中的趣事;可以游览真假难分的占国城镇,可在古老的北京闹市区漫步。游人能够先睹为快,参观庞大的摄影棚,亲眼观赏导演说戏和演员表演及电影拍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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