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swswhg@126.com。

2.传真。传真号码:010-59881776。

3.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事业发展处;邮政编码:100020。来信请注明“《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字样,并于截止日期前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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