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

据工信部18日消息,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工信部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意见稿提出,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简称“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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