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印度、马来西亚和越南镀锌板作出双反部分终裁(一)

2017年7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98号公告称,对进口自印度、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镀锌板[zinc coated (galvanised) steel]作出反倾销反补贴部分终裁:(1)越南企业Hoa Sen Group和Nam Kim Steel Joint Stock Company不存在倾销行为,故终止对上述两家企业的反倾销调查;(2)越南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的补贴属微量范畴,故终止对越南该类产品所有出口商的反补贴调查。

2016年10月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td的申请,对进口自印度、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镀锌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对进口自印度和越南的涉案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5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81号公告,对印度、马来西亚和越南的镀锌板作出双反肯定性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本案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12年7月1日起。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0.49.00\55、7210.49.00\56、7210.49.00\57、7210.49.00\58、7212.30.00\61、7225.92.00\38和7226.99.00\71。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王 丹编译)

(文 璐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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