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分析了当前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精辟论述了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要求宣传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我们今天召开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总结十八大以来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新成效,部署下半年改革重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系统着重巩固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成果,并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合理分担的公共文化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深入推进,三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整体效能不断提升,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规划引导,文化与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国家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国家动漫品牌和保护计划进展顺利,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文化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立国家艺术基金,筹建国家艺术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演艺业科学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深入推进直属单位改革,推动文化部系统5家集团公司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文化部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文化部直属文化单位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完善全国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推广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以“四大机制”为基轴,整合资源、创新方式,重大交流活动影响日益广泛,对外文化贸易进一步拓展,文化走出去更加稳健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快文化立法进程,培育和引导文化行业协会建设,文化系统管理体制逐步健全。
这些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更深层次、更进一步的文化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集聚了强劲的势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关键期,新老问题相互叠加,有待完成和新提出的任务相互交织,工作的难度加大,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把文化体制改革推向前进。要跳出文化看文化,增强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把文化改革放在经济社会改革全局中统筹谋划,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紧密结合。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领域、多方面、诸环节改革相互配套、协调推进。
下一阶段,文化系统要按照“加大力度、巩固提高、深化拓展、攻坚克难、科学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文化系统实际,着力推动文化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在转企改制的基础上增强文化市场主体竞争力;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统筹用好各种资源,提高中华文化走出去水平,全面推进文化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发展。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特别是转企改制工作规范到位,加大对转企院团的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改革“不可逆”。文化部改革办要举办贯彻《意见》精神的学习培训班,启动对全国转制院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分批次培训。建立问责和督查机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建立演艺企业测评体系,推进演艺市场主体评价。确定部分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的大型转制院团作为国有演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试点单位,加强指导,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演艺企业。
二是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突出文化企业特点,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其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继续稳步推进文化系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结合文化系统实际,探索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具体实现方式。
三是积极培育文化市场、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培育和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和改进网吧、娱乐、演出、艺术品等市场监管。制定艺术品市场经营规范。加强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完善服务,促进流通,发展要素市场,扩展文化消费渠道。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政策法规,尽快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积极争取编制、财政等部门支持,推动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机构名称统一和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等问题。理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研究推动整合中央、省两级文化市场执法权,变“多头管理”为“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赋予乡镇街道文化站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四是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突出文化行业特点,与文化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相衔接,科学分类,优化直属单位结构布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采取先行试点的办法,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使用效率。推动“留事”院团实行企业化管理。
五是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放宽限制,做好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创新机制,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管理。
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把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完善设施,丰富内容,改进服务,重点是建立健全长效的保障机制,特别是人员编制和运行经费。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项目,推动数字文化服务进村入户。创新公共图书馆服务方式,推动区域内图书资源通借通还。继续推动文化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扎实解决好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需求的任务,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法规。稳步推进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做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引导和规范大遗址保护,实施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继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的方式方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分类建设保护传承设施。
七是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传统文化产业升级改造,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实施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培育优秀民族原创动漫创意品牌。逐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推动落实财税、金融、土地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领域。规范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文化创业、创意人才和成长型企业扶持力度。建设一批集企业孵化、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筹备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提高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做好第五届中国东北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活动有关工作。
八是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设立国家艺术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通过社会化运作,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推动艺术创作生产、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工作。加强文艺评论,改进各类评奖评比活动,发挥好引导示范作用。创新形式、厉行节约,办好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为加大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引导力度,改革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举办方式发挥带动作用。
九是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相结合,创新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方式。培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强的核心文化品牌。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模,探索形成中国演艺和艺术展览走出去交流交易新机制,加快建立推动中国演艺和艺术展览走出去的企业联盟、保税物流仓库、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更好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文化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全新的阶段,文化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下半年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各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文化部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联络员会议,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有规划、有布置、有考核、有检查、有反馈。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