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全球化需改进全球治理陈规

 英国《金融时报》发表社评称,全球贸易由快速增长转换到缓慢增长阶段,很大程度上与供应链结构不断变化有关。但随着全球贸易从制造业和农业转向服务和投资,国际贸易规则却未跟上转变步伐。

  一是不同行业的数据跨境流动自由程度不同。据麦肯锡估计,到2016年年底,企业和个人在全世界发送的数据将是2008年的20倍。然而,尽管企业服务等行业出现了大量外包,但法律和专业服务等其他行业面临的国际竞争要少得多(这类行业往往受到国内监管规定的限制)。

  二是许多较新的经济部门(尤其是服务业)的全球化受到监管不统一和市场割裂的阻碍。整合不同规则的努力通常因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以及与监管框架相伴随的惰性而失败——改变监管框架既耗费时间,在政治上又非常困难。例如,在美国与其他11个亚太国家达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及其正在与欧盟商谈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中,美国虽然都主张金融服务贸易是全球经济的关键部分,但并没有兴趣重新讨论《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Act)以帮助协调国际金融活动。

  三是贸易谈判机制只是在最近才将重点转向现代服务贸易。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在十五年致力于农业和制造品谈判之后于去年终于寿终正寝。围绕较小规模的多边服务协定的谈判在2012年才开始启动,离缔结协议还早得很。与此同时,协调TTIP监管规则的努力因美欧制定规则的方式不同而失败。

  文章称,全球贸易模式日新月异,要想让服务业全球化复制商品全球化的成就,就必须同时改变相应的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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