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新摄影”质疑》
读罢2002年第42期《人民摄影报》“新摄影”质疑一文,笔者深有感触。
的确,该文大概能代表了大多数读者的共同观点。虽然,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笔者未能有幸观看,但不管称其为“新摄影”还是“观念摄影”的作品倒也从《大众摄影》杂志中读过,印象较深的应该是幕辰的《家谱》以及后期陆续刊登的《合影》、《换位》等系列作品。不过,在这些作品中,摄影语言的成分占了很大比重。不管称其为“摄影”也好,还是“照相”也罢,似我等之辈也能从中悟出一点文化或者是艺术的味道。
然而,摄影作为一种较为新颖的艺术门类,虽然在艺术的殿堂里已经占有一席之地。但究竟什么样的作品能成为“摄影”,似乎圈内一直没有能够达成共识。
据新版《辞海》解释,“摄影,是通过胶片的感光作用,用照相机拍下实物影像,通称照相。”当然,随着科技的进步,目前记录影像的载体不只是胶片,还有CCD、CMOS等等。但万变不离其宗,摄影的最主要的特点是真实记录,离开了真实记录,就不能称其为真正的摄影。
因此,笔者以为,不管是“新摄影”、“观念摄影”,还是利用计算机等工具创作的作品,只要是借助了照相机以外的工具或手法,就不能称其为摄影作品。
所以,类似于“新摄影”和“观念摄影”等作品,如果也利用了其它的艺术表现手法,就只能称其为“影像”作品,而不能是“摄影”作品。
其实,正如《“新摄影”质疑》一文中所说,摄影艺术的表现手法和分类是多种多样的。在第二十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中国摄影家协会就明确的将摄影作品分为艺术摄影、记录摄影和商业摄影3大类,并细分成23个小类。不知道大家是否留意,在23个小类中的有一类是数字影像,请注意,这里表述的是“影像”,已经充分说明,影像不同于摄影!
不过,笔者不敢苟同《“新摄影”质疑》中最后一段的说法。
《人民摄影》报作为我国最早的摄影专业报纸,其影响力以及对广大摄影者的帮助和启迪是有目共睹的,她的办报宗旨是为一切从事和爱好摄影的人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众所周知,当年对《太阳与人》的质疑,其质疑的焦点是摄影作品的创作手法是否可以使用绘画作品来完成,太阳是否必须是真实的太阳。这和我们今天探讨的
“新摄影”或是“观念摄影”的概念和艺术表现形式究竟是什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文已经说过,概念的问题应该看创作者本身是否使用照相机进行创作,如果离开了照相机而产生的作品,只能是影像作品。
综上所述,笔者的观点是:“新摄影”或是“观念摄影”只是摄影艺术门类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新摄影”或是“观念摄影”离开了照相机,辅助于其他工具而产生的作品,那我们就成其为“新影像”或是“观念影像”好了。(范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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