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羊毛及其混纺织物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16-12-16 01:54:00
分享到

127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6年第777号决议,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羊毛及其混纺织物(南共市税号为511211005112191051122010511230105112900055151300)作出反倾销初裁,并征收18%的临时反倾销税。临时措施自决议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详情可参见公告原文,网址如下: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65000-269999/268765/norma.htm

有关问题可向阿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411)4349-3949/50(工作时间10:00-17:00);

传真:(5411)4349-3930.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邮 箱:    zgyt01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京ICP备15062482号  公安备案:1101020200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