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空调机复审终裁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16-12-16 0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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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6年第77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空调机(南共市税号为8415101184151019841590108459020)作出反倾销复审终裁,继续按照2011214日第44号第二次日落复审决议内容,对涉案产品征收110.49-332.42美元/台不等的最终反倾销税。措施自决议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详情可参见公告原文,网址如下: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65000-269999/268764/norma.htm


有关问题可向阿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411)4349-3949/50(工作时间10:00-17:00);

传真:(5411)4349-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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