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商贸物流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商贸物流各项工作进展,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发展模式,促进各地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商务部定于2016年12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商贸物流工作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介绍商务部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解读《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物流标准化试点绩效评价方法,培训标准托盘运行监测统计分析方法。交流各地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和物流标准化试点的主要做法。讲解国内外物流标准化和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模式和运营实践。就托盘标准化和循环共用进行现场教学。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 12月6日报到,7-8日培训。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双门楼宾馆(鼓楼区虎踞北路185号)。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主管商贸物流的处室1人,2014-2016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2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上海市、山东省、南京市商务主管部门介绍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案例,时间15分钟。请于11月25日前将PPT文件及发言材料电子版报商务部。

(二)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参训人员报名,并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于11月29日前同时传真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和南京市商务局。

(三)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不设接站,请自行前往。

 

联系方式: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汪生栋任宏伟

电话:010-85093777  85093794

传真:010-85093749

南京市商务局:赵航黄雅珍

电话:025-68539337 68539396 13913904836

传真:025-68539336

双门楼宾馆:蒋志斌

电话:13905175256

 

附件:商贸物流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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