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巴西工贸服务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外贸秘书处2016年第65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南共市税号为72171019和72171090)做出反倾销初裁,认定被调查产品对巴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10.4%。此案中巴方选取美国作为替代国。
公告详情可查询官方日报原文,链接如下: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data=04/11/2016&jornal=1&pagina=66&totalArquivos=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