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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P与盲人联盟的新报告帮助亚太国家批准《马拉喀什条约》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与世界盲人联盟合作准备了一份新的旨在促进亚太国家批准帮助视力障碍人士获取特别格式的书籍的报告。

名为“我们的知识权利:关于批准利于亚太地区印刷品阅读障碍者的《马拉喀什条约》的法律评论”的报告是UNDP曼谷区域中心和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WBUAP)携手合作的部分成果。

《关于为盲人、视障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条约》) 于2013年缔结。至今已有9个国家批准该条约,还有2个刚加入。在获得20个国家批准后该条约才能生效。

报告指出,为了促进《马拉喀什条约》的批准,报告将促进亚太地区的政策对话、法律改革和团体交流。报告提供了三个国家的案例研究,并调查了其他六个亚太国家。报告的摘要指出,报告为实施条约提供了法律建议。

报告指出,视力障碍人士缺乏对信息的获取,影响了他们受教育以及就业的机会,并导致更高的贫困率。估计只有7%的书籍是以易于视障人士阅读的格式出版的,这种情况被称为“书荒”,在一些更小的低收入国家情况更严重。

报告分析了印度、蒙古和泰国批准或加入条约的工作。报告的作者表示:“亚太地区其他想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在实施时可跟随印度等国的指导。”

报告分析了柬埔寨、中国、斐济、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和越南的现有版权法,为实施符合各国国情的立法提出了建议。

柬埔寨已签署了《马拉喀什条约》。该国的现有版权法并不包含针对印刷品视障人士的条款。

为了充分利用和遵守《马拉喀什条约》,柬埔寨应修订版权法,规定例外以允许制作和销售特定格式的书籍并允许这些书籍跨境交流。

同样已经签署条约的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视障人士人口,超过1730万。该国的人口老龄化也在加速,这会增加视障人口的数量。

中国现有版权法包括一条特别的例外,允许制作布莱文格式的书籍。但是,为了遵守《马拉喀什条约》,该国要修订其法律,以允许制作和销售任何格式的书籍。报告指出,法律还要澄清纳入进口和出口可获得格式书籍的权利,还要增加“一个条款,确保技术保护措施不得限制对可获得格式的利用”。(编译自ip-watc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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