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征求意见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于2010年4月签署,2011年8月生效实施。根据协定,双方将定期召开自贸委员会,审议协定实施情况。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拟于2016年9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届时,双方将全面评估自贸协定实施以来双边贸易发展状况,并将就协定利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交换意见。

  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敬请商协会和企业将中哥自贸协定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于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商务部国际司。

  联系人:夏迪

  电话:010-6519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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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国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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