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磷虾油产品及其生产用磷虾粉( certain krill oil products and krill meal for production of krill oil product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号:337-TA-1019)。
2016年8月12日,挪威Aker BioMarine Antarctic AS和美国Aker BioMarine Manufacturing, LLC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磷虾油产品及其生产用磷虾粉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专利注册号:9028877、9078905、9072752、9320765和937545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最终将以下企业作为指定应诉方:挪威Olympic Holding AS、挪威Rimfrost AS、挪威Emerald Fisheries AS、美国Avoca Inc.、美国Rimfrost USA, LLC、新西兰Rimfrost New Zealand Limited和加拿大Bioriginal Food & Science Corp.。
美国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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