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台湾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自巴西、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及乌克兰进口碳钢钢板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岛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决定自8月22日开始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国企业税率为40.29%--59.73%,为期4个月。有关该案详情可联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电话:010-65133834,传真:010-65133847。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
邮 箱: zgyt010@163.com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
京ICP备15062482号 公安备案:11010202007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