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裁定两项关于下载歌曲、视频和游戏的获取和存储的专利无效。
据报道,USPTO判决Smartflash公司拥有的三项专利中的两项无效,并判处苹果公司罚款5.33亿美元,而Smartflash公司诉称苹果公司的iTunes软件侵犯了它的这几项专利。
5月26日,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认为其中两个专利无效,因为存储和数据付费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2015年2月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下令苹果公司向Smartflash公司支付罚款。
原告寻求8.52亿美元损害赔偿。
Smartflash公司2013年5月起诉苹果公司,称其iTunes软件侵犯获取和存储下载歌曲、视频和游戏的专利。
苹果公司在2014年7月提起反诉,并认为这几项专利无效。
在庭审过程中,苹果公司称并未侵犯专利,并且主张更早的发明专利覆盖相同的技术。
但是法官罗德尼.吉尔斯特拉普(Rodney Gilstrap)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新的裁决并不是案件的终点,Smartflash公司可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要求专利审理和上诉委员会重新考虑其决定。
苹果公司这几项专利的有效性在联邦巡回法院已经产生过纠纷。
(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