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反倾销案各利害关系方: 2016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7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045000项下。该税则号项下的偏二氯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树脂、偏二氯乙烯-丙烯腈共聚树脂、PVDC乳液等其他产品不在本次申请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反倾销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中国国内生产者问卷、中国国内进口商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下载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人:徐明磊 赵辉 刘永平 联系电话:(010)65197676、65198184、65198182 201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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