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税制简介

税种:综合税收

颁布日期:2015-03-01

实施日期:

附件:


尼泊尔税制简介

商业与投资

作者:Piyush Gupta

亚太地区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

最新信息:本文所采用的信息截止到2015年3月1日

概貌

面积

总面积:147181平方公里

陆地面积:147181平方公里

人口

30986975(2014年7月估计)

政治体制

议会民主制

主要自然资源

石英、水、木材和水电能源

基础设施

较为发达的公路运输网络和分布于印度边境的有限的铁路运输网络。电话和电讯服务较为薄弱,但是无线电话和移动通讯网络通畅,一条连接印度的微波线路和一个卫星地面站。

气候

山区气候严寒,加德满都峡谷中部地区亚热带湿润气候

货币

1尼泊尔卢比(NPR)=100派萨

语言

尼泊尔语是主要语言,其他主要还有英语、迈蒂莉语、比哈尔方言、塔鲁语和塔芒语

宗教

印度教(主要)、佛教、穆斯林、基兰提

度量衡

印度计量体系,地区计量体系

公共节假日

湿婆节(3月),尼泊尔新年,Baishakh节,因陀罗节,宰牲节(10月),神牲节(11月)

区时

伦敦(格林威治时间)

5.5小时

 

纽约(东部时间)

10.5小时

 

香港

2.5小时

 

吉隆坡

2.5小时

 

东京

3.5小时

地址

财政部:加德满都辛哈杜巴王宫

税务局:加德满都Lazimpat区

尼泊尔人民银行:加德满都Baluwater区

国家计划委员会:加德满都辛哈杜巴王宫1284号邮箱

 

1.简介

1.1.商业与投资环境

尼泊尔于1956年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经济发展计划项目。政府政策变化给外国投资者的信息是尼泊尔对外开放商业。

1992年,尼泊尔将经济重点转向提高私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开始放开了贸易政策。2005年,政府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了部分服务领域。尼泊尔允许私人经营以前由政府垄断的部分领域,如电讯和国内航空行业。简化了许可审批制度,允许外国投资者拥有100%所有权。银行机构和一个小股票交易所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资本来源。

尼泊尔是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成员(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包括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孟加拉湾多部门技术经济合作计划(BIMSTEC)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

1.2.监管制度

商业组织的法律框架主要是基于印度法律概念和英国的普通法。尼泊尔的公司按照《2005年公司条例》组织管理。

金融业立法主要依据《2005年尼泊尔公司条例》, 2002年《尼泊尔人民银行法案》和1992年《工业企业法案》管理。国家中央银行—尼泊尔人民银行(NRB)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尼泊尔证券委员会(SEBON),是两个主要监管机构,监管金融部门。

2.商业组织形式

尼泊尔商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商业合作社

尼泊尔公司2005年10月9日生效的《2005年公司条例》进行管理。公司可以是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必须通过注册办公室进行登记注册。

私人公司发起人的数量不能超过50个(没有下限)。没有法定条款规定必须成立公司监事会。

上市公司发起人的数量不少于7个(没有上限),除非一家上市公司兼并另一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向公司注册登记办公室提交注册申请。根据《2005年公司条例》,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更高限制,上市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是1000万尼泊尔卢比。只授权一家上市公司经营银行、金融、保险、安全、退休基金和互惠基金交易。

合伙企业是按照《1964年合伙企业法案》进行管理。成立合伙企业必须根据其工业或商业性质,向工业主管或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按规定缴纳费用。 合伙企业如果合作伙伴达到20人或以上则定义为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依照《1958年私营企业注册法案》设立。工业企业必须向工业管理司提交登记注册申请,商业企业必须向商业管理司提交登记注册申请。

商业合作社适用《1992年商业合作社法案》规定,是10个或更多成员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协会,实现经济或商业利益。商业合作社是一个法人团体,在法律上具有独立实体地位。如果有三分之二成员申请或当其成员的总数小于10个时,商业合作社就可被清算。政府被授权参与商业合作社资本分配。

见3.2 外国直接投资

3.外国投资

3.1.外国投资管理

《1992年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法案》形成了外国投资管理的法律和适用的条例和法规。在尼泊尔,外国公司必须注册为外国投资者或具有商品和服务进出口许可证。

外国投资需要政府批准,但技术转让没有限制。工业管理司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对固定资产10亿尼泊尔卢比以内的工业企业直接授予许可。对固定资产超过10亿尼泊尔卢比的工业企业,工业管理司向工业促进委员会提交推荐书,由工业促进委员会批准,并在收到申请书30日之内向申请人反馈工业促进委员会的决定。在审批投资许可时,工业管理司详细说明投资者拥有的设备或获得的资格。工业管理司设在工业、商业和供给部。

3.2.外国投资企业组织形式

在尼泊尔外国投资的工业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投资可以是外国投资者以外币,资本资产或者再投资的收入,以外币或资本资产获得的贷款。由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必须在尼泊尔被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外国投资者也可以运用来源于外国技术的使用权、专业技术、配方、流程和相关专利,运用外国所有的商标、商誉和外国技术,咨询、管理和营销服务。

3.3.收入和资本汇回

外国投资者获得许可用可兑换的外汇进行投资,可以汇回按现行汇率兑换的数额:

——通过出售整体或部分股权投资所收到的数额;

——收到的外国投资利润或股息数额;

——收到的用于支付外国贷款本金或利息数额;

——根据协议收到的技术转让费用数额;和

——收到的任何财产的赔偿金数额。

出售的投资收益和股息以分期付款方式汇出的,政府可能按固定汇率兑换。 以可兑换外汇在尼泊尔工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汇出可兑换外汇100%的股息,无论企业是共同所有还是各自所有。

外国投资者以可兑换外汇投资于股票,在相关企业开始经营以后可能会出售这类股票。允许每年汇回出售股票收益的20%,直到以可兑换外汇投资的投资总额。

外国投资者投资尼泊尔上市公司并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股份,每年可以将初始投资总额最高25%部分以可兑换外汇汇回本国。如果外国投资的工业企业进入清算,外国投资者可以将企业出售资产其所占份额的收益以可兑换外汇汇回本国。对这部分收益不征税。

来自于与尼泊尔政府签订优先许可协议,自由兑换货币国家的管理和技术专家可以将他们以工资或津贴方式产生收益的75%汇回本国。

4.投资限制

4.1.外国投资限制

在大型、中型和小型工业企业内对外国投资予以开放。外国投资在除家庭手工业、个人服务(包括理发、美容院、裁剪和驾驶培训)、武器和弹药、炸药、火药、放射性工业、房地产、电影行业、证券印刷、货币和铸币、零售业、旅行社、徒步旅行、水漂流、小马徒步旅行、骑马、登山、酒和烟草产品(除非产品90%以上出口)、国内快递服务、原子能、旅游住宿、家禽、渔业、养蜂、咨询公司、当地餐饮和乡村旅游以外的任何行业是允许的。

4.2.地方参与条件

在大型和中型工业企业允许外国投资100%。

5.投资激励

政府已经为外商投资设定优先领域。鼓励外国投资主要行业为能够提供适当技术,促进资本流入,产生技术专长,引导更高管理标准,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生产力,扩大出口的行业。

政府建立了某些区域作为工业区,并且为在这些区域或政府的土地上建立的企业给予了一些优惠。工业和商务部外国投资促进部门指定了一些行业作为国家优先行业,其他一些行业为可发展行业。

税收激励和设施依据《1992年工业企业法案》和《2002年所得税法案》(见公司税收1.7节)。农民享受农业补贴。

6.投资担保和保护

6.1.一般规定

根据1992年外国投资和一个窗口政策,外国股权投资的工业企业不会被政府收归国有。《1992年工业企业法案》保护公司反对国有化。

《1977年土地征用法》赋予政府为公共福利可以收购任何土地的权利。然而,《1991年尼泊尔宪法》承认财产权利,保证任何私有财产在收购时,应以收购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6.2.投资保护协议

尼泊尔签署了多边投资担保协议。尼泊尔的大多数外国投资者来自印度,受1950年5月签定的《印度和尼泊尔和平友好条约》特别保护。这可以保证印度公民与尼泊尔公民在优惠与合同授权方面以及参与工业和经济发展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尼泊尔也与法国、德国、英国和美国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7.商业和投资的其他事项

7.1.外汇管理

对于外汇流入尼泊尔的管理遵循《1962年外汇管理法案》。对于外汇进入没有限制,但是外国人携带外汇超过5000美元的在入境尼泊尔时必须申报。中央银行,即尼泊尔人民银行(NRB),管理海外基金汇款。1993年活期账户中的尼泊尔货币是完全可兑换的。

尼泊尔居民可以从尼泊尔银行自由购买印度卢比,可以持有任何数量的印度货币。与除印度外其他国家的所有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授权的经销商进行,即尼泊尔银行有限公司、Rastriya Banijya银行等等。尼泊尔人民银行(NRB)允许非居民在尼泊尔的银行开设可兑换卢比账户,可兑换卢比账户余额可自由转移到国外。尼泊尔公民,不论是否居住在尼泊尔,禁止在国外做任何类型的投资,除非由政府通知指定的专门投资。

见3.3收入和资本的汇回

7.2.土地和财产外国所有权

外国人在尼泊尔收购不动产是受限制的。外国人购买不动产必须获得政府的许可。迄今为止,只有外国大使馆被允许购买不动产。

《1964年土地相关法案》限制了个人或公司可以拥有土地的最大数量。当一个公司已经证明需要更多土地时,可以放宽限制。茶产业、农业农场、园艺农场、动物农场、糖工厂、生态农林行业、酒店和度假村已经放宽限制。

7.3.知识产权保护

为了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按照《1965年专利、设计、商标法案》,专利和商标应该向工业管理司登记注册。

除了是世贸组织的成员,尼泊尔也是工业产权保护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和伯恩公约的签约国,同时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活跃成员。

8.经济和贸易协定

尼泊尔与17个国家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在贸易量和贸易关系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与印度的贸易条约。

作为孟加拉湾多部门技术经济合作计划(BIMSTEC)组织成员,尼泊尔是BIMSTEC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签署国之一,在更高的水平来上刺激成员国贸易和投资,吸引BIMSTEC以外的外来贸易和投资。其他成员是孟加拉国、不丹、印度、缅甸、斯里兰卡和泰国。

尼泊尔也是南亚自由贸易区(SAFTA)多边协定的成员国。南亚自由贸易区(SAFTA)是由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

Piyush Gupta,尼泊尔—商业与投资,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2016年1月26日刊登)。

企业税收

作者:Piyush Gupta

亚太地区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

最新信息:本文所采用的信息截止到2015年3月1日

引言:

尼泊尔的税款征收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负责。公司需缴纳所得税、与之独立开来的资本利得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一系列的小税种(比如:房屋地产登记费、地方发展税、旅游服务费、车辆税、道路建设维修费、通信服务费、农业改革费、健康服务税、教育服务税、财产税等)。

只有政府雇员单位才有社保缴费。

所得税征管由《所得税法案2002》(简称ITA)和《所得税规则2002》规定执行。尼泊尔国家税务局(IRD)及海关总署为该国主要税收征管部门,土地改革管理部下属的土地税收局为房屋土地登记费的征管机构。

货币计量为尼泊尔卢比(NPR)

1.企业所得税

1.1 税制类型

尼泊尔是有着传统税制的。利润在企业中被第一次征税,当其以股息分配给股东时又要被征税,且毫无适用的税收抵免。整个过程都无豁免。

1.2 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公司或境外公司在尼泊尔境内的常设机构。

公司是指依尼泊尔公司法成立的企业。下列机构在税收上也被视为公司:

——根据现行法律建立的法人团体;

——除合伙企业、独资公司(注册或未注册的)或基金之外的任何非法人团体、委员会、机构、社会或群体;

——拥有20个及以上的合伙者的合伙公司(无论是否在现行法律下注册的)、退休基金、合作社、单位信托基金、合伙企业;

——境外公司;

——以及由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境外机构。

此项概述仅限于在尼泊尔境内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外成立的实体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无论其为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这些实体都被视为公司。

1.2.1 居民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尼泊尔境内成立且定居于尼泊尔,或者其实际管理机构位于尼泊尔境内的公司。此外,非居民人在尼泊尔境内所设常设机构也应视为居民企业。

1.3 应纳税所得

1.3.1 总述

居民企业就其全球所得征税,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尼泊尔境内所得征税(在6.2中可见)。

企业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主要来源于以下两方面:

——商业经营;

——投资。

通常,对每一主要来源的应纳税所得净额都进行分别计算后再加总得到应纳税所得总净额。每一主要来源的所得有着不同的计算规则,正当支出、损失以及资产折旧也允许扣除。税收上对商业所得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但有的商业所得则采用的预期实现制。

“投资所得”是指由投资所产生的利润与利得,以及公司下述所得:

——由投资所产生的任何股息、红利、自然资源费、租金、产权使用费、投资保险利得、未经审批的退休基金利得或获批退休基金的退休金;

——超过折旧基础的所得,其中折旧基础包括处置折旧所投资资产的支出;

——投资上所得的赠予;

——作为接受投资能力受限的报酬;

——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所得。

所得税法案规定投资是指持有或投资一项或多项性质类似的资产,且将其集中利用的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为个人所用的资产持有, 非经营性计收资产除外;

——雇佣或商业。

投资所得在收入取得年度征税,且加总至总应税所得计算中。

共同所有的投资所得则以其各自收益所占比例进行分摊纳税。

1.3.2免税收入

减免获批的组织有100,000卢比的赠予减免,但不得超过每年调整后应纳税所得的5%。

在小微信用机构、农村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农村地区合作社存款利息收入可获最高25,000卢比的减免。

在1.7节税收激励中也有论述。

1.3.3 扣除

利息、股票交易成本、修善成本、污染控制成本以及研发费用都能指定扣除。

通常,对营业(或投资)所得不可扣除以下费用:

——家庭或个人费用;

——所得税法案(ITA)规定的应纳所得税额、罚款以及因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类似惩罚;

——获得豁免所带来的支出以及最终止付款;

——企业利润分配;

——年营业额超过两百万卢比的个人其现金支付超过50,000卢比,特定情况除外;

——资本性支出或境外所得税;

——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定年底低成本或市场价值为股票交易关闭价值。对于股票交易业务尚未明确的情况,其股票交易成本则可能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平均成本法。

1.3.4 折旧及摊销

折旧资产包括建筑、计算机、机器设备、家具及交通工具等。所得税法案(ITA)确定了一套总的折旧制度,将资产按类型相近划分为五种:A,B,C,D和E。A至D的折旧率分别如下:

类别

资产类型

折旧率(%)

A

房屋、建筑物及类似永久性构造物

5

B

计算机、数据处理设备、固定装置、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5

C

汽车、公交车及小型公共汽车

20

D

建筑与运土设备及其他(包括污染控制资本化支出以及研发费用)

15

无形资产划入E类中,其成本以其使用年限按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从取得该项资产的最初时间计起,采用四舍五入至最近的半年内。

特定动力、交通活动或减免活动下可以对具有资格的资产采取加速折旧。(见1.7部分)

1.3.5 储备与供应

一般而言,储备与供应不能扣除。然而,在央行规定的规范与标准中,在银行事务上,储备可以扣除,用以保障未偿还贷款所引发的风险(未偿还贷款高达5%)。

1.4 资本利得

资本利得税是对下列事项处置所获利得征税:

——经营性资产或负债;

——以及个人投资的非经营性计收资产。

经营性资产由一定程度上用于商业的资产组成,非经营性计收资产是指有价证券或来自企业以及地产、房屋的红利(但自有且持续居住一年及以上处置价格不高于于5百万卢比的私人住宅除外)。以上二者都不包括折旧资产或交易股票。由于利润与利得是不同的税基,因此它们需独立计算。

应税净利得需用前收入年度之当期收入年度的总利得减去包含无效损失在内的总亏损得出。

1.5 损失

1.5.1 正常损失

有关扣除损失在所得税法案中有着详细的规定。任何来源(境内或境外)的所得均能对境内营业损失予以扣除。但投资损失则只能在境内所得或境外所得中予以扣除。

营业(或投资)损失最多能结转4年。然而涉及电力与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则最多可结转7年。

银行业、保险业及长期合同企业,除了能够结转扣除损失,还能向前追溯长达5个收入年度的损失。

1.5.2 资本损失

资本损失能在净投资收益计算中予以扣除,未被扣除的部分则能无限期结转。

1.6 税率

1.6.1 所得与资本利得

公司所得税税率如下:

 

税率(%)

银行、金融机构、一般保险业务、烟草、印度雪茄、雪茄、咀嚼烟草、khaini烟、酒、啤酒或石油公司

30

其他企业

25

下列企业按20%税率征收:

——完全从事特殊行业;

——或修建道路、桥梁、隧道、索道或建筑浮桥;

——或制造电车公交车或轨道电车;

——或收入来源于出口;

——在某个企业管理下完全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拥有、运作且将其传输至政府的企业,以及完全从事发电、输电、配电的企业。

对受雇佣的车辆所有者征收的定额税如下:

车辆类型

每辆车的定额(卢比)

小微公交车,微型货车,卡车以及公交车

1,500

汽车,吉普车,厢式货车,小型巴士

1,200

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天霸车

850

拖拉机、耕耘机

750

资本利得税的税率为10%。

1.6.2 支付款代扣税

境内公司所得的特定支付款预缴率如下:

收入

预缴率(%)

股息

5(最终的)

利息

15

产权使用费

15

技术支持服务费

15

租金

10(最终的)

自然资源费

15

飞机租赁费

10

投资保险费

5(最终的)

合同或租赁超过50,000卢比的支付款

1.5

境内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不属于代扣范围。

非居民企业代扣参见6.3部分。

1.7 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在所得税法案与工业企业法案2038修正案(1992)下实行。

税收优惠包括税收减免,加速折旧和特定扣除,如下:

——来自尼泊尔境内特定企业的所得,在下列实施日期开始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每年为超过(含)600个尼泊尔人直接提供常日就业岗位的行业,可享受原应税税率90%的折扣;

——偏远地区、不发达地区以及发展地区的企业分别能享有10年70%、75%、80%的原适用税率的折扣;

——从事信息通讯科技的企业且直接为尼泊尔人们提供500个及以上就业岗位的可享受90%的税率折扣;

——信息科技行业的某些企业或集团(i)全年若为300及以上的尼泊尔人提供就业则可享受10%的所得税减免;(ii)全年为1200及以上的尼泊尔人提供就业的企业或为100及以上尼泊尔人提供就业,其中三分之一为女性或某些社会民众或残疾人的可享受20%的所得税减免;

——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如:道路、桥梁、机场及隧道)带来的所得,其40%可免征所得税;

——以当地原材料生产的出口产品可享受25%的退税;

——位于技术园、生物技术园或信息技术园区内的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网吧和数字绘图企业可减免50%的税收;

——2014年8月24日前投建以及在2018年4月中投产的的水电项目可享受10年的全额减免,其后还能享受5年的50%的税收减免;

——雇佣30及以上尼泊尔人的特殊信息技术企业可享受90%的所得税减免;

——直接雇佣1200及以上尼泊尔人的指定企业可享受80%的所得税减免;

——雇佣100及以上的尼泊尔人的企业且其中至少有33%为女性、“贱民”和不同能力的人;

——乡村作坊可免除消费税、所得税及增值税;

——在公司与政府达成基础设施建设协议的情况下,该公司在协议所含时间内有权享有税收相关优惠;

——下列企业其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可大于法定折旧率33%:

——完全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如:制造业,但香烟、比迪烟、咀嚼烟、khaini烟生产商或其他以烟草为原材料的类似产品制造商或者是酒精、啤酒及其他类似性质的厂商除外。);

——修建道路、桥梁、隧道、索道及浮桥的企业;

——或制造电力公交车或电车的企业;

——或者年度收入来源于出口的企业;

——完全从事建设—经营—转移模式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或发电、输电、配电的企业;

——国有企业例如农业及以森林为基础的企业、节能减排设备生产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企业等从企业经营之日起享有7年50%的税收减免;

——固定资产值在2,500,000卢比及以上且建址在特定区域的水果处理、苹果酒及葡萄酒厂享有10年消费税及增值税减免。以水果为基础的果酒厂同样享有5年的税收减免。豁免可延长三年。

——以大豆及油葵籽为原料的国内油料生产企业在上述商品进口时享有80%的关税减免;

——投资污染控制或对环境影响最小的设备或生产线带来的所得享有50%的减免;

——来自任何企业的股息都不征税;

——任何由技术或产品研发及效率提高产生支出的企业都能扣减其净收入总额的10%;

——出口利润不征税;

——为职工及雇员提供的长期福利如住房、人寿保险、卫生设施、教育及培训所产生的支出都能扣除;

——如果其他行业利用当地现有的原料,化工原料和包装材料等,若已缴消费税或增值税则应予以退还;

——资本为100,000,000卢比且直接提供500个及以上就业岗位的企业,自其运营之日起享有5年税收100%减免的优惠,且接下来的三年也将减免50%。对于已经营业的企业,其资本增至100,000,000卢比,装机容量(installed capacity)增长25%,且提供500及以上的就业岗位的,由装机容量增长所带来的收入享有5年税收100%减免的优惠,且接下来的三年也将减免50%;

——与旅游有关或资本投资在200,000,000卢比以上的国际航空公司享有5年税收100%减免的优惠,且接下来的三年也将减免50%。若其资本增至200,000,000卢比且装机容量增长25%,由装机容量增长所带来的收入也能享有5年税收100%减免的优惠,且接下来的三年也将减免50%。

1.8 征管

1.8.1 纳税期间

所得税是对本年度所得或获得的收入征税。收入年度与政府财政年度一致,即从当年的7月16日至来年的7月15日,共12个月。

1.8.2 纳税申报及评估

纳税申报表需在每一收入年度后三个月内填报完毕。

1.8.3 税款缴纳

所得税分三期缴纳,具体如下:

缴付日期

应缴税款

至一月中旬

预估税款的40%

至四月中旬

预估税款的30%

至7月中旬

预估税款的30%

所得税采用预缴扣款的方式在预缴月月底前15日内缴纳。预缴税款可抵减最终税负,若有剩余则可退税。

1.8.4 裁决

所得税法案中提供了事先裁定制度。

2. 居民企业间的交易

2.1 集团税收处理

所得税法案中无集团税收规定。

2.2 公司间股利

无公司间股利税收规定。股息适用最终扣缴税(参见1.6.2部分)。

除了可归属收益外, 境外控制企业在年底分配的股息不予征税(参见7.4部分)。

3. 所得的其他税收

尼泊尔境内的常设机构将税后利润汇出境外还需征收10%的税收。

对所得再无其他税收。

4. 对工资征税

4.1 工资税

无工资税。

4.2 社会保险费

福利基金仅从政府雇员中扣缴。

5. 对资本征税

5.1 资产净值税

尼泊尔无资产净值税。1990年曾开征过财产净值税,但在1995-1996年间已被废除。

5.2 不动产税

以前城市房产与地产税由中央政府征收,但自1999年后则归为地方政府征收。其以房产与地产的规模、类型、设计、建造、结构及其所占面积为基础征收税款。

税基为房产与地产的价值。建筑物依其建筑材料分为4种,不同结构类型每平方英尺的平均价值为固定。根据房屋建造类型,每年折旧能在0.75%至3%间变动。

税率如下:

房地产价值

应纳税款

价值1,000,000及以下的

免税

价值1,000,000的

300卢比

价值3,000,000的

0.05%

价值5,000,000的

0.25%

价值10,000,000的

0.5%

超过20,000,000的

1.5%

下列情况为免税:

——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外国政府所持有的地产;

——已安装机器设备的厂房所占地。

也有某些公共建筑享受全免或部分减免优惠,如医院、寺庙、客栈、学校及孤儿院。若上述建筑为租借,则不能免税,且税收由房屋所有者缴纳。

5.3 土地税收

土地税收是中央政府传统税收收入,但自1999年开始就转移至地方政府(村庄发展委员会与市区)。根据土地性质与肥力将其分为四类征税。具体某一单元区的土地税率是固定的。当地自治政府的法律明确了最大税率与最小税率,且能根据当地条件将税率固定于这一区间内。

6.国际方面

6.1.居民企业

在尼泊尔境内依法设立或具有实际管理机构的公司被视为居民企业。

6.1.1.境外收入与资本利得

对居民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收益征收所得税,因此对境外收入也要征税。对境外收入的税务处理方式与境内收入大体一致。(参见1.3-1.8部分)

6.1.2境外亏损

境外亏损只能用来抵消境外收入;商业亏损可以抵消境外商业收益或投资收益, 但境外投资亏损只能从境外投资收益中扣除。参见1.5部分中从境外收入中扣除境内亏损的内容。

6.1.3境外资本

尼泊尔暂无净财富税。位于境外的财产不用缴纳境内的财产税。

6.1.4.双重课税的消除

双重征税可以通过所得税法案中提供的正常的税收抵免机制或通过国际税收协定来消除。

在避免双重课税以及税收征管互助方面,尼泊尔遵守南亚联盟的有限多边协定。该协定签订于2005年11月13日,并且于2011年7月16日起在尼泊尔境内正式生效,签订该协定的其他国家包括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

参见6.3.5部分生效的税收协定列表。

 

6.2非居民企业

在尼泊尔没有常驻机构的企业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参见6.1部分),非本地居民在尼泊尔境内设立的外国常驻机构被视为居民企业。

6.2.1对收入和资本收益征税

对非居民企业来说,仅其来源于尼泊尔境内的收入征税。对上述收入征收所得税时遵循适用于居民企业的正常所得税征税制度(参见1.3-1.7部分)。

尼泊尔常设机构的税后利润汇至本部需要缴纳10%的税收。非居民个人在尼泊尔境内提供海运、空运或电信服务,税率为5%,其他收入普遍缴纳最终预扣税(withholding tax)(参见第6.3.节)。

6.2.2对资本征税

尼泊尔暂无资产净值税。非居民企业可能就其位于尼泊尔的财产缴纳财产税(参见5部分)。

6.2.3征收管理

如果已收讫收入需缴纳最终预扣税并且税款已正确扣缴,那么就不需要进行申报(参见6.3部分)。否则,非居民企业应该与居民企业一样报送纳税申报表(参见1.8部分)。

6.3对非居民企业支付报酬的预扣税

对非居民企业的特定报酬征收的预扣税与对居民企业征收的预扣税相同(参见1.6.2部分),一些重要形式的报酬以及所适用的预扣税税率将在下面进行讨论。对非居民企业的报酬扣缴的税款被认为是最终税款。

6.3.1股息

由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征收5%的最终预扣税。

6.3.2利息

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利息需缴纳15%的最终预扣税。

6.3.3版税

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版税需缴纳15%的最终预扣税。

6.3.4其他

非居民企业收到的特定付款按照以下方式缴纳预扣税:

收入

预缴税税率(%)

技术支持与服务费

15(最终)

租金

10(最终)

自然资源支付款

15(最终)

佣金

5

飞机租赁支付款

10

合同或租约支付款:

 

——

服务合同/租约

10

——

其他合同/租约

5

保险费

1.5

6.3.5预缴税税率图

参见尼泊尔协定预扣税税率表,快速索引表 国际财政文献资料局。

7.反避税

7.1概述

尼泊尔没有通用的反避税制度,为了确定所得税纳税义务,税务局会采取以下措施:

——对审议或执行的部分避税方案的约定进行修改或部分修改;

——对未造成重大经济影响的部分或全部措施不予关注;或者

——对形式没有反应实质的约定进行修改或部分修改。

7.2转移定价

对于转移定价管理,特别是国际交易的转移定价,暂无明确规定。

7.3资本弱化

暂无资本弱化的规定,然而,享受免税的居民机构将利息支付给控制该机构的个人或合伙人,准许扣除的利息不能超过该机构派生的总利息与该机构应税收入的50%之和(计算中既不包括机构派生的任何利息,也不扣除机构应付的任何利息)。

7.4境外控股公司

一个境外控股的机构在一个收入年度终了时,其分配的股息来源于全年收入,在按比例分配股息时,该机构与其受益人享受同样待遇:

——按照受益人的权利进行收入分配;或者

——当受益人的权利未基本确定时,在此情况下应由税务局合理确定。

除了上述情况下,境外控股机构在年度终了时进行股息分配是免税的。

8.增值税

8.1概述

1997年11月16日,《增值税法案》(VATA)1996(2052)的生效标志着增值税的出台。同时,《增值税条例》(VATR)1997(2053)对《增值税法案》起到了补充作用。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在尼泊尔境内提供货物和服务;进、出口货物和服务。增值税制度替代了之前的营业税、酒店税、契税以及娱乐税制度。

8.2纳税义务人

依照《增值税法案》1996,任何已经登记或需要登记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通常,如果纳税人每年提供应税货物或服务的营业额超过或预计超过200万尼泊尔卢比,那么需要对纳税人进行登记。任何一次性进口价值超过10000尼泊尔卢比的商业货物的纳税人同样需要登记。

8.3应税项目

对以下货物和服务征收增值税:

——在尼泊尔境内提供的;

——进口到尼泊尔的;以及

——从尼泊尔出口的。

增值税制度涵盖了包括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分配、交付、进口和出口等所有事务。建设房屋、公寓或商场的增值税起征点为500万尼泊尔卢比。

 

8.4应纳税额

以货币为报酬,应税价值是供货方给予折扣之后所收取的价格。货物的应税价值包括运输成本,消费税和其他税款。

若没有报酬或只有部分报酬,再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应税价值为货物的市场价值。

就进口商品来说,应税价值包括运输费、保险费、佣金、进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缴纳的其他任何税款(增值税除外)。

8.5税率

增值税的标准税率为13%。

以下情况的税率为零税率:

——从尼泊尔出口的货物;以及

——向尼泊尔境外提供服务。

8.6免税项目

多种货物与服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包括:

——初级农产品和基础必备品;

——药品,医疗卫生服务;

——书籍和其他印刷材料,报刊、杂志等;

——广播和电视传输服务以及文化项目;

——非专业体育赛事、教育招生和文化设施;

——艺术文化产品及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

——运输和航空服务;

——指定的个人和专业服务(不包括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和私人医生提供的服务);

——其他的商品和服务,如政府邮政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邮票和邮资收入、银行票据、支票、金银、电力、土地和建筑,原毛,黄麻产品,赌场、博彩、彩票等;

——水力发电项目。

8.7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的登记要求与居民企业相同。

9.其他各项税收

9.1股本税

应付的登记费取决于公司的股本。费用按以下方法累进征收:

资本(尼泊尔卢比)

登记费

20,000 以下

40卢比

20,000-100,000

40卢比+1卢比每千卢比(超过20,000卢比的部分)

100,000-1,000,000

120卢比+0.5卢比每千卢比(超过100,000卢比的部分)

1,000,000-5,000,000

570卢比+1卢比每万卢比(超过1,000,000卢比的部分)

超过5,000,000

970卢比+1卢比每万卢比(超过5,000,000卢比的部分)

9.2财产转让税

9.2.1不动产

房屋与土地登记费的征收与不动产所有权通过出售、赠送、捐赠等转让方式有关。

从土地购置所免除50%的土地登记费,为制造业的建立和发展雇佣至少300名尼泊尔籍雇工,从土地所有权转让所免除30%的土地登记费,用于帮助农村地区的妇女。

9.2.2股票、债券以及其它证券

不适用财产转让税。

9.3印花税

尼泊尔暂无印花税。

9.4关税

对出口和进口各种货物都要征收关税,关税通常是从价征收并且每年根据《财政法案》进行确定。

在上世纪90年代,进口关税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规范,并以5%、10%、15%、20%和30%的税率征税。同样,对某些特定项目会有1%的优惠税率。

在从印度进口产自于印度的货物的条件下,对关税税率在30%以下的进口货物,给与5%的退税;对关税税率超过30%的进口货物,给与3%的退税。对产自于中国并经由西藏进口至尼泊尔的货物,给予3%的退税。用于制造业中质量控制的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9.5消费税

消费税是根据作为修正法案的《消费税法案》2002进行征收。征收项目如下:

——产自于尼泊尔的货物;

——进口至尼泊尔的货物;以及

——在尼泊尔境内提供的服务。

除了某些特定行业外,生产、进口、销售或留存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领取许可证。通常按照固定税率从价征收或以特定的方式征收,并且不同的商品税率往往相差很大。大约有20多个项目需要征收消费税,例如香烟、雪茄、印度特产雪茄、儿茶、酒精饮料、啤酒、糖浆、果汁、面条、塑料产品、车辆、大理石、瓷砖、油漆、铁棒、水泥和砖块。

大量的消费税应税项目在上世纪90年代被取消,这是将所有间接税整合为营业税并最终改征增值税进程中的一部分(参见第8节)。由本国废料生产的且本国废料占生产成本的90%以上的物品免征消费税。

9.6其他税种

9.6.1地方建设税

地方建设税已于2009/10财政年度被废除,在这之前,地方建设税以1.5%的税率对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征税。

9.6.2旅游服务费

旅游服务费出台于1998/99财政年度,在旅客离境时以每位旅客500尼泊尔卢比的比例征收。

9.6.3汽车税

汽车税的征税对象为所有类型的车辆。针对私家车、吉普车、货车和摩托车的税率每年要确定一次,其汽车税的税率与车辆的气缸容量相关。

车辆税的缴税日期是每年的4月15日或车辆重新注册登记的日期中两者的较早者。

9.6.4公路建设、维护和改良费

公路建设、维护和改良费的征税对象为车辆税税率为5%的车辆、吉普车、货车和面包车以及7000卢比以上,排量低于125毫升的摩托车、8000卢比以上,排量在126-250毫升的摩托车、9000卢比以上,排量高于250毫升的摩托车,征税日期为车辆的注册登记之日。

9.6.5电信服务费

电信服务费出台于1996/97财政年度,对电信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按10%的费率征收电信服务费。

9.6.6农业改革费

农业改革费出台于2000/01财政年度,对进口各种免征进口关税的特定产品、初级农产品、活体动物征收8%的农业改革费。

9.6.7医疗服务税

对纳税人(政府和社区医院除外)提供的医疗服务按发票价格的5%征收医疗服务税。

9.6.8教育服务税

对私营教育机构收取的费用按5%的税率征收教育服务税,征收的教育服务税将用于帮助偏远和落后地区的贫困学生。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位于加德满都谷地、大型都市、较大型都市、省会城市的私营高等院校,对其收取的入学费和月度收费征收1%的教育服务费。

Piyush Gupta, 尼泊尔– 企业税, 国际财政文献资料局(于2016年1月26日访问)

 

个人税收

作者:Piyush Gupta

亚太地区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

最新信息:本文所采用的信息截止到2015年3月1日。

 

引言

尼泊尔的税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强制执行。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还有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一些小税费(房地产登记费,地方发展税,旅游服务费,车辆使用税,道路建设、保养和改善费,电信服务费,农业改革费,健康服务税,教育服务税,等等)。尼泊尔没有净财产、赠与或遗产税。

社会保险税只针对政府雇员。

个人所得税法案包括《所得税法案2002》(ITA)和《所得税条例2002》。税收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IRD)和海关总署负责征收管理。土地改革管理部下属的土地税收司负责房地产登记费的征收管理。

流通货币是尼泊尔卢比(NPR)。

1.个人所得税

1.1.应纳税所得人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为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成为尼泊尔居民的条件为:

——日常住所在尼泊尔;

——在连续的365天里,有183天以上(含183天)居住在尼泊尔;或者

——政府雇员或官员在一个财政年度中的任何时间段任职国外。

已婚夫妇可以选择所得税联合申报,并且根据共同收入纳税,适用不同的实际税率(参见1.9.1.节)

1.2.应纳税收入

1.2.1.一般

居民来源于全球的收入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仅来源于尼泊尔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6.3节)。

个人在一个财政年度中的应税收入包括以下来源的收入:

——商业;

——投资;

——就业;以及

——意外利得。

一般而言,不同来源收入的净应税收入是分开计算的,然后加总为总的净/应税收入。不同来源的收入适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来自于就业或者投资的收入以现金流为计税基础,而来自于商业的收入以盈利额为计税基础。

特定的商业收入以推定的收入为计税基础。

1.2.2.免税收入

以下就业收入免税:

——根据税收协定而享有特权的个人取得的收入;

——在外国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的个人取得的收入,这要求此人仅仅因为提供此类公共服务而成为尼泊尔居民,或者此人是非居民,以及该收入由该国的公共基金支付。

——源自非居民从外国公共基金所得的收入,或者源自家庭亲属成员的收入。

——受尼泊尔政府引进,并在尼泊尔就业的外国居民,其收入根据就业协议条款而免税。

——政府发放给寡妇、老人或残疾人的津贴。

——源自赠与、遗赠、继承或奖学金所得;以及

——尼泊尔居民从外国军队或警察部队取得的抚恤金,这要求该抚恤金由该国公共基金支付。

在《公司税收》的第1.7.节阐述了对于商业活动的税收激励,例如免税、扣除以及加速折旧。

1.3.雇佣收入

1.3.1.工资薪金

在计算个人的报酬时,包括一年当中由雇主发放给雇员的以下收入:

工资薪金,解雇费,加班费,服务费,佣金,奖品,礼品,奖金以及其他报酬;

任何个人津贴,包括任何生活、生计、租金、娱乐和交通支出;

向个人或与其相关者所发放的费用报销;

个人同意雇佣的任何条件取得的收入;

个人雇佣关系终止取得的收入;

退休金,包括雇主为雇员向退休基金缴纳的份额和雇主直接支付给雇员的退休金;以及

因雇佣关系而获得的其他收入。

税收由雇主根据雇佣收入扣缴(参见第1.9.2.节)。

《所得税法案》(ITA)不允许工资薪金收入的任何扣除。

1.3.2.福利

雇员从雇主处获得的大部分福利需要纳税。然而,以下福利却免税:

——伙食或食品,这要求其由雇主提供且相似条件下所有雇员均可获得;以及

——金额太小的福利,以至于无理由或管理上无法对其进行征税。

1.3.3.养老金收入

尼泊尔居民自外国军队或警察部队退休而获得的养老金免税,这要求此养老金由该国公共基金支付。

个人允许一个300000尼泊尔卢比的扣除额,或者应税收入三分之一的扣除额,两者取较小者。因为其向批准设立的养老金基金缴纳了份额。

对于居民的投资保险金也有一个免征额。该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投资保险的支付额或20000尼泊尔卢比,两者取较小者。

1.3.4.主管报酬

通常,主管报酬作为雇佣收入类别征税。

1.4.商业和专业的收入

个人商业和专业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且通常与公司享受同样的税收待遇。

利息、证券交易成本、维修与改善成本、污染控制成本和研发成本可以扣除。

通常,对于商业(或投资)收入,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家庭或个人的支出;

——根据《所得税法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违法任何法律、规章或地方法规而向政府缴纳的罚款和类似的罚金;

——某人于免税收入或最终预扣收入中的开支;

——某实体的利润分配;

——由一个年营业额超过200万尼泊尔卢比的某人支付超过5万尼泊尔卢比的现金(不包括特殊情况);

——某一资本性支出或外国所得税支出;以及

——税法明确规定的任何其他支出。

各式各样的资产可以申请折旧,分为以下五大类:A(建筑),B(计算机和办公设备),C(车辆),D(建筑设备和其他机械)以及E(无形资产)。有形资产的折旧率分为5%至25%不等,而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分期摊销折旧。发电、交通和其他免税行为之下的特定资产可以允许较高折旧率(参见《公司税收》第1.7.节)。

1.5.投资收入

“投资收入”定义为投资利润和所得,在公司层面包括:

——任何分红,利息,自然资源收入,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投资保险所得,自未批准设立的退休基金利息所得,或者由于投资,自批准设立的退休基金所获得的退休金;

——投资中非商业收费资产支配净所得;

——折旧基础之上的过量收入,包括该投资的折旧资产处置过量收入;

——因投资而收到的礼品;

——退休金,包括考虑该人而缴纳的退休基金,以及考虑该投资而支付的退休金;

——源自考虑接受一个限制条件以进行投资而获得的收入;以及

——税法明确规定的其他收入。

投资是在《所得税法案》之下定义的一种行为,作为持有或投资综合用途的一种或更多的相似资产,但不包括:

——持有的资产,而不是为个人使用的非商业收费资产;以及

——就业或商业。

与年收入相联系的投资收入是应税收入,需要加计到总应税收入。

投资中的共同拥有的投资收入,需要根据共同拥有人在投资中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摊。

针对特定类型的投资收入扣除取决于收入的类型和纳税人的情况。对于不可扣除支出,参见第1.4.节。

1.6.资本利得

资本利得税征税对象为以下处置所得:

——商业资产或负债;以及

——某人某一投资的非商业收费资产。

商业资产包括在一项商业活动中所使用的资产。非商业收费资产为证券或某实体的一项利息,还有土地和房产,不包括个人拥有并持续居住1年或1年以上且并没有以高于500万尼泊尔卢比的价值出售的私人住宅。两个定义都不包括折旧资产或交易股票。由于利润和所得是不同的征税基础,它们需要分开计算。

资本利得税以净利得为征税基础,即总利得减去总亏损,总亏损包括当前财政年度和以前财政年度未使用的亏损。

1.7.个人的扣除,免征和抵免

1.7.1.扣除

不同的扣除规则适用于不同的收入种类(参见第1.3.1.节至第1.6.节)。

此外,在尼泊尔的宗教活动或慈善捐款可以允许扣除。扣除额不可超过10万尼泊尔卢比或调整后的应纳税收入的5%,两者取较小者。

1.7.2.免征

居民可以享受个人免征额,包括居民个人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如下:

 

免征额(NPR)

个人

160000

夫妻选择联合报税

200000

在政府规定的偏远地区居住的个人可领取的偏远地区津贴不得超过30,000尼泊尔卢比。

1.7.3.抵免

虽然对医疗费用的扣除没有明确的规定,居民个人可以就任何批准的医疗费用要求医疗税收抵免。医疗税收抵免的年度上限为批准的医疗费用的15%,并且任何未使用的额度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1.8.亏损

《所得税法案》就亏损的扣除规定了详细的规则。从国内商业产生的亏损可以就任何来源(国内或国外)的所有收入类型进行扣除。从国内投资产生的亏损只能就国内或国外投资收入进行扣除。

从商业(或投资)产生的亏损最多可以向后结转4年。然而,从发电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亏损最多可以向后结转7年。

涉及银行、保险和长期合同的商业的纳税人,除了可以向后结转外,还可以将亏损向前最多结转5年。

资本亏损可以在计算净资本利得时扣除,并且未使用额度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

1.9.税率

1.9.1.收入和资本利得

所得税对个人按照以下累进税率计征:

应纳税收入(NPR)

边际税率(%)

高至

 

250000

1[1]

250001

350000

15

350001

 

2500000

25

应纳税收入超过250万尼泊尔卢比的部分,税率为40%。

对于那些除了雇佣收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女性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税退税。

对于选择联合报税的夫妻,税率如下:

应纳税收入(NPR)

边际税率(%)

高至

 

300000

1[2]

300001

400000

15

400001

 

2500000

25

应纳税收入超过250万尼泊尔卢比的部分,税率为40%。

如果某一商业的收入和营业额分别不超过20万尼泊尔卢比和200万尼泊尔卢比,那么推定税如下:

个人经商地

税额(NPR)

大都会或次大都会级城市

5000

地市级城市

2500

尼泊尔其他任何地方

1500

车辆所有人出租车辆,每年推定税(最终税)如下:

车辆类型

每辆税额(NPR)

小型客车,小型卡车,卡车和公共汽车

1500

轿车,吉普车,厢式货车,微型客车

1200

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850

拖拉机,动力耕耘机

750

资本利得税税率为10%。在2012年的预算中,出售房屋和土地收入的资本利得税减少了50%。同样地,个人买卖在证券委员会注册登记的企业的股票,资本利得税税率已经降至5%。此外,对于自然人处置拥有5年以上的土地和/或房产,且交易额超过300万尼泊尔卢比,资本利得计征2.5%的扣缴税。对于自然人处置拥有5年以下的土地和/或房产,其税率为5%。

1.9.2.扣缴税

居民个人获得的一些特别收入,扣缴税税率如下:

收入

扣缴税(%)

股息

5(最终)

利息

15

特许权使用费

15

技术援助和服务费

15

租金

10

自然资源收入

15

源自常驻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尼泊尔设有厂地的任何上市公司的利息,而不是源自个人商业活动的利息。

5

退休金

5(最终)

飞机租赁收入

10

投资保险收入和人身意外伤害赔偿

5(最终)

合同或租赁中,超过50000尼泊尔卢比的收入。

1.5

税收必须由负责支付工资薪金者从雇佣收入中扣缴。扣缴数额必须按接收方年末总的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对于非居民收入的扣缴税税率,参见第6.3.节。

1.10.管理

1.10.1.纳税期

个人所得税以当前所得年所赚取或获得的收入为计税基础。所得年与政府的财政年度相一致,即从7月16日至次年7月15日的连续的12个月。

1.10.2报税和评估

纳税申报表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终了之后的3个月内提交。

以下人员无须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当年不需要纳税者;

——个人的收入组成中只有需要最后扣缴的收入类型;

——居民个人一段时期在尼泊尔厂地仅仅从一个居民雇主处获取雇佣收入;以及

——拥有车辆且需要缴纳推定税者。

所有在财政年度赚取劳动收入者和所有提前纳税者,都必须获得一个永久帐号(PAN)。没有获得永久帐号的纳税人和没有提交2007/08和2008/09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都必须在2010年2月15日之前依法改正。若两个年度的申报表相一致,纳税人将不需要填写2007/08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不遵守将导致税收、利息和罚款的征收。

1.10.3.纳税

个人所得税分三期支付,如下:

支付期限

支付金额

1月中旬之前

预估税额的40%

4月中旬之前

预估税额的30%

7月15日之前

预估税额的30%

关于个人所得税通过扣缴支付,税款应该在月末之后的15日内支付,该税款已经在该月扣缴或被当作扣缴。税收扣缴对于最终税收义务是可信的,并且多余的扣缴额可退还。

1.10.4.规则

《所得税法案》就预扣规则作了系统的规定。

2.收入中的其他税收

这里没有收入中的其他税收。

3.社会保险税

公积金供款只从政府雇员的工资扣缴。

4.对资本的征税

4.1.净财产税

尼泊尔没有净财产税。

4.2.不动产税

4.2.1.城市房产和土地税

城市房产和土地税在过去由中央政府征收,但是自1999年以来,改为由地方政府征收。城市房产和土地税根据每处房产和土地的大小、类型、设计、建造和结构来计征。

城市房产和土地税的税基为房产和土地的价值。建筑物根据建筑材料分为四类,并且每平方英尺的平均价值与每种结构类型相联系。考虑到折旧,每年的折旧率根据房产的建造类型分为0.75%至3%不等。

税率如下:

土地和建筑物的价值(NPR)

应纳税额

≤1000000

免税

1000001-2000000

300尼泊尔卢比

2000001-5000000

0.05%

5000001-10000000

0.25%

10000001-20000000

0.5%

>20000000

1.5%

以下免税:

——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外国政府拥有的土地;以及

——工厂和厂房中安装机械和设备的场地。

全部或部分豁免也给予一定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寺庙、旅馆、学校和孤儿院。然而,若这些建筑是租赁而来,那就不能免税,并且需要由所有权人来纳税。

4.2.2.土地税

土地税曾经是中央政府的传统收入来源,但是在1990年时被转移至地方政府(乡村发展委员会和市政当局)。为了科学征税,根据土壤的特性和肥沃程度,将土地分为四个类别。土地税税率以某一具体的区域单元为基础。地方自治法规定了最高和最低税率,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税率。

5.遗产和赠与税

这里没有遗产或赠与税。

5.1.纳税人

不适用。

5.2.税基

不适用。

5.3.个人免征额

不适用。

5.4.税率

不适用。

5.5.双重课税减免

不适用。

6.国际视角

6.1.居民

关于居民规则,参见第1.1.节。

6.1.1.国外收入和资本利得

居民的全球收入都需要缴纳所得税,故国外收入也是应纳税所得额。通常,国外收入的税收待遇与国内收入的税收待遇一样(参见第1.2.节至第1.9.节)。

国外亏损仅可用于冲抵国外来源的收入;商业亏损可以冲抵国外商业或投资收入,而国外投资亏损仅可用于冲抵国外投资收入。关于国内亏损冲抵国外收入,参见第1.8.节。

6.1.2.国外资本

这里没有净财产税。在尼泊尔,坐落于国外的不动产不需要缴纳财产税。

6.1.3.双重课税减免

根据《所得税法案》的一般税收抵免条款和尼泊尔的税收协定,纳税人可以享受双重课税减免。

关于一系列税收协定的生效,参见《公司税收》第6.3.5.节。

6.2.外派个人

这里没有特别的外派制度。

6.3.非居民

非居民是指不是尼泊尔居民纳税人的个人(关于居民规则,参见第1.1节)。

6.3.1.对收入和资本利得的征税

仅对非居民财政年度在尼泊尔赚取的收入征税。通常,该收入适用的税收待遇与居民收入适用的一般税收待遇一样(参见第1.节),但是税率为单一税率25%。

非居民获得的特别收入同样适用居民适用的扣缴税(参见第1.9.2.节)。非居民获得的收入的扣缴税为最终税。

个人从常驻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获得的存款利息需要缴纳5%的最终扣缴税,这要求该利息在尼泊尔有一个来源并且该利息不是在个人的商业活动中获得。

6.3.2.对资本的征税

这里没有净财产税。非居民在尼泊尔的不动产可能需要缴纳财产税(参见第4.节)。

6.3.3.遗产和赠与税

这里没有遗产或赠与税。

6.3.4.管理

如果所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最终扣缴税并且已经正确地扣缴了,那么就不应该有填表要求(参见第6.3.1.节)。否则,对非居民的报税要求就和对居民的报税要求一样(参见第1.10.节)。

Piyush Gupta,尼泊尔——个人税收,IBFD (2016年1月26日访问)

 



[1]工薪者的应纳税收入的第一层税级需要缴纳1%的社会保险税,并且需要存放在与国家税务总局分开的收入账户中。

[2]工薪者的应纳税收入的第一层税级需要缴纳1%的社会保险税。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邮  箱: zgyt@vip.163.com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京ICP备15062482号   公安备案号:1101020200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