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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便携式电子设备保护壳发起“337调查”
 新华网华盛顿11月9日电(记者 阳建 王宗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9日对包括中国在内的7家国内外企业生产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保护壳发起“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是便携式电子设备、比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保护壳。这项调查共涉及5家中国企业和2家美国企业。 

  声明说,位于美国加州的Speculative产品设计公司今年9月26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不过,声明并未透露违反规定的具体方面,比如常见的专利侵权等。 

  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337调查”不仅监督国际贸易,也管控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因此执法对象不仅是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多次发起“双反”调查和“337调查”。除个别产业免遭制裁之外,几乎所有受调查的产品都被施以贸易制裁。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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