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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裁定华纳音乐公司对生日快乐歌无有效版权

据外媒报道,美国一名联邦法官日前判决,多年来靠全球被传唱最多歌曲之一“生日快乐歌”(Happy Birthday To You)收取版税的华纳音乐出版公司(Warner/Chappell Music Inc.),对该曲歌词并无有效版权。

联邦法官金恩认定,由桑米公司Clayton F. Summy Co.向原作曲人取得的原始版权只包括这首歌的乐曲而非歌词。

这件官司两年前由祝你早安制作公司Good Morning To You Productions Corp.提出,该公司当时正在筹拍暂名“生日快乐”的纪录片。该公司挑战目前拥有版权的华纳音乐公司,认为此曲应开放给大家使用。

金恩在43页判决书说:“由于桑米公司从未取得‘生日快乐歌’歌词,被告身为桑米公司指定的版权承继者,并无生日快乐歌歌词的有效版权。”

这件官司也要求华纳赔偿原告,并吐出原告2013年所说该公司历年来向个人与团体索取的超过500万美元用歌费。原告之一的律师发言人兰姆说,这一部分将在以后解决。

名列原告之一的合唱团“鲁伊巴四月鱼”Ruypa & The April Fishes主唱鲁伊巴马雅Ruypa Mary22日称赞法官判决。她说,她的一张现场直录唱片有这首生日快乐歌。那是因为当时第二天是她生日,乐团团员与观众对她唱歌祝她生日快乐,因此必须付华纳455美元。

华纳曾说,他们并未向每个唱这首歌的人收版税,只有用来作商业用途的人才须付费。华纳在22日判决后声明说:“我们还在看法官的冗长判决,并考虑我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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