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 国际新闻 > 别国环境
2016到2019年IPEC战略规划征询的意见

美国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办公室(IPEC)目前正在准备其2016到2019年关于知识产权执法的联合战略规划,为了帮助制定该规划,IPEC在2015年发布通知(2015年9月),请求公众就美国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提出意见。2015年10月,几十个大公司和非盈利组织提交了反馈意见。其中一些意见都指向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及其排除令的执行问题,包括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程序问题。

有几个组织对排除令执行难的问题表示关切。比如,创新联盟(IA)写道:“成功的ITC原告难以得到有利于他们的ITC排除令的有效执行,这早已不是秘密。”国际反假冒机构联盟(IAAC)称排除令的执行“面临一些战略障碍”。ITC审判律师联盟(ITCTLA)“强烈建议IPEC将急需的注意力和资源用在加强ITC排除令的执行程序上”。

这些机构称CBP应该完善程序,允许知识产权所有人参与执法,并且提供建议帮助CBP决定进口产品是否在排除令的范围内。成像耗材联盟(ISC)解释说:“CBP应该有权让权利所有人知悉进口产品的扣留,并且要求权利所有人协助其判定进口产品是否在排除令范围内。”ISC还进一步称,CBP应该在认证货物未违反排除令,允许进口商放行货物之前,要求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建议。同样的,ITCTLA以及IA都建议IPEC发布期待已久的拟议立法通知,为排除令的解释和执行拟议新的双方程序。

美国律师协会(ABA)在向IPEC提交的意见中提出了不同的关切点,有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近在Suprema诉ITC一案的全席审判判决,该判决认定,ITC有权发出排除令,禁止产品的进口,即使只有在进口后,这些产品的使用才会导致直接侵权。ABA发表意见称,这样的排除令将使得CBP更加难以判定进口产品是否应该被排除,也可能会导致“怀疑阴云”的产生,阻碍合法产品的进口。

最后,还有几个组织表示了对ITC对Digital Models的裁决(2014年4月)的担心,该裁决认为ITC有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或者以其他方式电子传输的侵权设计和其他数据。该裁决被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ClearCorrect诉ITC(2015年11月10日)一案的判决所推翻。(编译自lexology.com)

版权所有:中国亚太经济合作中心
    技术支持:亚太网络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亚太网络管理中心
    邮 箱:zgyt01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号 
    京ICP备15062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