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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法院宣布违宪的版权法无效
 正如公众对《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防止实时线上对经济创新能力的威胁和对知识产权的盗窃的法案》(PIPA)和《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的回应所示,公开意图通过类似的版权法已经成为了一个并不受人欢迎的提议。 

  现在,这些版权法律要么在公众视线无法触及的条约谈判上(如《跨太平洋伙伴协定》,即TPP)敲定并秘密通过(就如法国HADOPI法案试图实现的那样),或在最低限度的讨论下被迅速草草通过(如英国的《数字经济法案》)。对于后一种情况,现在又多了一个新的例子,那就是“Ley Lleras 2法案”,该法案已经被哥伦比亚最高法院判为违宪。

  尽管现在还没有详细信息出台,但早些时候的报告暗示,问题出在这部法律的推行和出台方式上。据Infojustice网站透露: 

  ……该法律在国会第二委员会进行了审理,就如国际条约一样,但是知识产权法律的国内执行事务本应由第一委员会处理。由于这一发生在国会的程序性错误,法院宣布整个法律违宪。而且,这一1520号法案是被当作一般法律处理的,而不是成文法。 

  以上都是基于媒体报道的结果,因为法院的决议全文现在还并未出台。只有当司法决议正式发布,才能获知关于上述法律究竟问题出在何处的详细信息。 

  同样不为人所知的还有此次判决对《美国—哥伦比亚自由贸易协定》的意义。起草和通过Ley Lleras 2法案就是为了落实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义务,但是现在法案已被宣布无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还不清楚。 

  上述法案本身十分不受技术博客作者的欢迎,这些人认为法案大大超出了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甚至超出了美国法律的要求。法案中有一则条款认定规避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技术(DRM)为非法行为,无论实施规避出自何种理由,此外还规定了20年的版权保护延长期。 

  包括电子前沿基金会(EFF)在内的机构在1月24日对上述举动表示欢迎,称“这是一部起草水平低下的法律,作为法律基础的贸易协定的政策存在缺陷,而且在通过时完全把民主立法程序抛在了脑后”。 

  不过,电子前沿基金会也指出,无法避免有人再提出一部类似的法律。毕竟法国HADOPI法案被否决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当上述企图悄悄通过HADOPI法案的努力失败以后,该法案被重新提出,并在之后较短时间内得到了通过。即便在被法国宪法法院判定为违宪以后,一个新的、修改过的法案仍然在一个月内获得了通过。(编译自torrentfrea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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