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16年重点支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
近日,云南省文化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包括“人口较少民族的项目”等5类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以内,每个州、市可申报3至5项;对“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展示室内项目”每个保护区补助20万元以内,每个州、市可申报1至2个省政府公布建立的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各州、市所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年度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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