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举措 传承保护陕西延安非遗

延安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积累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2004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延安市已先后挖掘出各类民间艺术品种70余项104个品种,其中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12项,列入省级的64项,列入市级的135项,列入县级的284项。已有31人分别被国家和省上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6个县被文化部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有4位民间艺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民间艺术大师。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延安处于领先地位。

  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延安在抓好普查、挖掘、抢救和传承等环节基础上,要探索建立比较完备的保护机制,努力使具有陕北文化特色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遗产得到很好的传承、展示和发扬,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展览展示、论坛讲座等形式,大力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二是要举办重大文化活动。通过举办重大活动,展示延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陕北民歌大赛”、“陕北说书大赛”、“民间文化艺术大赛”等一批规格高、影响大的文化活动,积极推进创建特色文化之乡、民间艺术之乡。三是要出书出刊,推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

  二、发挥民间参与作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延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但是有着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安,光靠市级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保护需要,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利用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承单位)的认定和培训机制。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依赖特定人群和环境而存在的特点,因地制宜,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活动,把延安70余项104个品种和民间艺人、传承人纳入保护名录,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传承单位进行命名、颁发证书,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传承人应享受政府津贴,对口述、表演艺术和民间手艺绝技等文化遗产落实“活保护”措施,从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资助一些濒危项目传承人传习活动,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四、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力度,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品位。要在广场文艺和重大节日的文艺表演活动中,加大延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分量。利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契机,主动让延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延安,走出国门。延安先后组织子长唢呐参加了英国“爱丁堡”国际军乐节,《挂红灯》、《山丹丹》剧目在国家大剧院演出,组织安塞腰鼓参加了国庆60周年庆典等一系列对外演艺交流活动,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队伍。要培养一批热爱民族民间文化、专业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和传承人。鼓励民间艺人开展传帮带活动。推行陕北民歌、陕北说书、安塞腰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中小学、进大学,培养新一代观众,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面和受众面,使延安的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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