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报的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入选项目16项、扩展项目6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地域特色文化和打造胶东文化龙头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