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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例侵犯著作权罪刑案告破

史某剽窃他人著作,竟然连原著中的错别字都“引用”,部分内容相似度竟高达99.9%,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批准逮捕。

今天上午,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近年来甘肃省首例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依法逮捕的刑事案件。

2014年1月,兰州著名作家李某到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07年以来,其发现在兰州市各大书店和网站上出售的作者为史某所著的《唐人牛僧孺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与其所著的《牛僧孺研究》内容极为相似,涉嫌侵犯著作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先期调查。经过1年多缜密侦查,2015年6月4日,办案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将史某抓获。

经查,2005年11月,犯罪嫌疑人甘肃皇甫谧针灸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编著的《唐人牛僧孺研究》一书,与兰州著名作家李某的《牛僧孺研究》原著几乎相同,包括原著中的错别字。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定《唐人牛僧孺研究》和《牛僧孺研究》具有相似性,部分内容相似度达99.9%,属于剽窃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


在侦查中,警方还发现,2005年至2007年,犯罪嫌疑人史某编著的《唐人牛僧孺研究》、《皇甫谧遗著集》(文学卷、医学卷)、《中国皇甫谧研究全集》(一)、《中国皇甫谧研究全集》(二)4部(本)出版物均是其盗用出版社和书号的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97.72万元。与此同时,警方还顺藤摸瓜,对印刷非法印刷出版物的两家兰州某印刷厂进行搜查和查封。

据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用刑事方法打击盗版、保护著作权是公安机关依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重要手段。兰州公安今后将进一步增强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侵犯著作权犯罪,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

据了解,今年1月至9月,兰州公安经侦部门集中力量打击非法集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截至10月18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09起,同比上升14%,破案805起,同比上升3%,抓获犯罪嫌疑人441人,逮捕239人,移送起诉案件342起。(记者 赵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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