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越南河内市政府颁布该市范围内住房、临时住房和建筑物造价标准,以此作为2008年市政府收回土地的价格赔偿和补助标准。
高级别墅每平方米造价最高标准为365万越盾(约合228.13美元);
高4-5层、钢结构混凝土屋顶、混凝土桩加固地基的住房每平方米造价标准为297万越盾(约合185.63美元);
高2-3层、钢结构混凝土砖墙、平顶或铁皮顶盖瓦的住房每平方米造价标准为257万越盾(约合160.63美元);
临时住房每平方米造价标准为18.1-59.8万越盾(约合11.31-37.38美元);
其它建筑如店铺、院落、棚屋和水井等每平方米造价标准为4.8-131万越盾(约合3-81.88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