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15〕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加快发展我省服务贸易,打造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省委、省政府推进“六大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创新为动力,抢抓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和“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机遇,着力构建我省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载体,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促进我省服务贸易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扩大“山西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发展目标。服务业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范围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逐年提升。服务贸易对全省经济竞争优势的推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0年,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超过60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达到20%以上。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占比不断扩大,实现新兴服务贸易与传统服务贸易协调快速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巩固扩大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优势。大力发展旅游服务贸易,依托平遥古城、五台山、云冈石窟三大世界遗产及关帝庙等资源,开发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加强对入境游市场宣传促销,进一步加强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宣传推广,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与环渤海地区兄弟省、市共同建设环渤海黄金旅游带和无障碍旅游示范区。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拓展旅游“一卡通”服务范围及功能。继续巩固我省建筑服务贸易发展优势,支持中铁三局、十二局、十七局、省建总公司等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分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道路、桥梁、港口、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省煤炭、电力、通信等行业企业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劳务“走出去”。支持省地勘局发挥资源勘探技术优势,扩大海外业务。引导和支持开拓境外劳务市场及工程设计、监理等建筑服务市场。着重培育软件和信息技术、咨询、通信、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出版传媒、动漫游戏等新兴服务贸易。加强中医药、餐饮、演艺杂技、广播影视、教育、书刊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二)推动服务外包发展。以山西科技创新城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积极争取将太原、晋中、阳泉等市打造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向特定经济功能区聚集。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境内外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金融、政府服务、供应链等领域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落户山西,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知识、业务流程外包等高附加值项目。以太原高新区服务外包企业为基础建立全省服务外包产业联盟,提升我省外包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能力,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业做大做强。 (三)积极发展文化贸易。重点围绕红色经典、华夏之根、黄河之魂、佛教圣地、晋商文化、边塞风情、关圣故里、古建瑰宝等我省八大文化品牌和杨家将、西厢记、赵氏孤儿等经典故事,开发影视、出版、演艺、动漫、游戏、节事等文化产品,将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和文化贸易优势。融入“环渤海地区文化产业园区联盟”,搭建影视(动漫)题材资源、剧本创意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我省优秀的传统演艺、影视、出版和工艺美术品资源,有针对性地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集中展示、展映、展销。发挥《山西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的导向作用,培育扶持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山西出版集团等省属文化产业集团成为我省文化出口的生力军,加快山西文化保税区项目建设。巩固山西餐饮文化走进联合国成果,加快山西餐饮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提升山西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快服务贸易功能区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园区资源共享、共生演化、低边际成本等优势,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功能区。打造太原市服务贸易集聚核心区和服务外包示范区的中心城市地位,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等基础好、起点高的园区形成服务贸易集聚区。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贸易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 (五)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培育一批能够接待境外大型旅游团队的国际化旅游企业。支持我省的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山西中华老字号服务业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服务品牌。鼓励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力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都有进出口实绩。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传统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 (六)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除国家及省明确规定外,全部下放设区市、扩权强县和转型综改试点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备案或核准。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支持我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除敏感类投资外,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设立境外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备案,明确工作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我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应对的意识和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共识,把发展服务贸易提升到战略层面进行规划。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京津冀经济圈”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契机,结合各自发展现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科学制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二)完善财税政策。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重点支持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结构优化的服务贸易业务。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服务贸易领域。改善公共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活力。落实好“营改增”改革政策,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扎实开展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对优质企业的退税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对出口企业管理的精细化和服务标准化。 (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我省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我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服务贸易企业中的风险管理和增信服务功能,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保险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多样化直接融资,加快推动我省旅游、物流、文化、医疗、金融等服务贸易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挂牌)融资,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创新业务,发挥功能作用,为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利用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资本市场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服务贸易企业融资发展。 (四)提高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单一窗口”等新型通关管理模式,支持我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入驻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园区,为园区生产企业及用户提供便利的寄递服务。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降低汇率风险。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条件,为服务贸易企业各类人才出入境和服务贸易企业员工境外工作提供便利;深入调研,为实施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我省申请开展外国人口岸签证工作的步伐。 (五)打造促进平台。组织服务贸易企业参加“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国际动漫游戏展”“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和山西品牌“一带一路”行等境内外国际性大型服务贸易展会。加强与境内外会展组织、办展机构和企业合作,积极开展会展品牌移植和嫁接工作,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贸易类会展,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打造成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文化贸易展会。积极建立我省与主要服务贸易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服务贸易多双边合作机制,开展务实合作。充分利用驻外参赞加强我省服务品牌宣传。 (六)强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立足本地,大力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加快形成政府、高等院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举办多形式、多主题的服务贸易专业培训,鼓励我省高等院校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在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设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搭建大学生投身服务外包行业创业就业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将服务贸易人才纳入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和紧缺人才目录。 四、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台行动计划和配套支持政策。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政策落地。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山西省服务贸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将服务贸易作为稳定外贸增长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完善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建立反映本地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创新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建立重点服务贸易企业统计直报制度,加强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营造全省上下重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清理和规范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强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为行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加强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支持和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服务贸易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