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

日前,商务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的意见》,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流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为农业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通知指出,2010年中央1号文件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对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开拓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提出新要求。 
   
  通知提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开拓农村市场,重点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各地可以增选1个品种,将国有农林场(区)职工纳入补贴范围,加强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家电下乡管理办法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继续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升万村千乡超市和农家店服务功能质量”的要求,继续建设连锁化农家店,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努力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稳步增加统一配送商品品种。农家店日用消费品配送率力争2010年提高到50%以上,支持农村流通企业与农家店的信息化改造,推进统一结算系统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重点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农超对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和县乡农贸市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改造,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立法进程,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等大型流通企业进行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条,推进“订单农业”发展。拓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覆盖面,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通过“商务预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利用新农村商网发布农产品流通信息,引导生产和销售,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适时开展食糖收储和投放工作,做好生猪及猪肉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要求,要健全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开展早餐示范工程的企业到县城、重点乡镇建设标准化的餐饮网点,发展满足农村需求的大众化餐饮。指导各地积极发展农村地区的美容美发、洗染、废旧物资回收等生活服务体系,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到农村地区建设连锁经营网络。加快农村散装水泥流通设施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改造和整合农村传统流通渠道和社会网点资源,积极拓展农村生产资料市场。建立健全覆盖县级区域和中心乡镇的公共物流配送网络,为汽车下乡、农机下乡、农资流通等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要围绕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重点推进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加强敏感产品进口监测、支持涉农企业“走出去”、提高农业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等工作。加大农产品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大力开展对外农业投资合作,制订境外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外商引进优良品种、先进种植管理和加工技术,充分发挥外资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农业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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